浙江在线02月14日讯 他是一位建筑老板,手头宽裕,闲来无事在微信上认识了青春靓丽的“玫瑰”,两人相谈甚欢。于是,他兴冲冲赶往诸暨赴“玫瑰”之约,孰料遭遇一场“温柔劫”。近日,诸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劫罪开庭审理并宣判。
余某是萧山一名建筑老板,40多岁。2013年,微信号为“玫瑰”的女子主动添加了余某。微信资料上,“玫瑰”只有20岁,年轻貌美,余某怦然心动。虽然年龄上有些差距,但两人一下子聊得欢快,有些相见恨晚。同年6月1日,“玫瑰”主动邀请余某到诸暨来玩,余某开心不已,赴约到诸暨后,余某在宾馆开了间房,叫来了“玫瑰”。
客房里,余某脱了个精光。没多久,有人敲击房门。“玫瑰”直接打开了门,这时冲进来两个男子,他们手上均拿了一把刀,其中一男子掏出手机,对着余某裸体狂拍。见这一阵势,余某吓得直哆嗦。此时,“玫瑰”趁机离开宾馆。
“我女朋友你也玩,不想活了。”两男子用恐吓的方式,将余某身上一条重60克的金项链夺下。由于余某身上现金不多,两男子又拿走了余某的两张银行卡,并逼其说出密码。起初,余某没有开口。此时,其中一名男子在余某的手臂上划了一刀。见势不妙,余某只好把密码告诉了对方。随后,两男子离开了宾馆。事后,余某的银行卡被对方取走部分现金,并在一家珠宝店刷卡消费,两笔共计5.2万余元。
见男子离去,余某才知道这次赴约是场“温柔劫”,于是报了警。不久,“玫瑰”等人相继落网。经过调查,共有4人涉案,且均为重庆人,其中“玫瑰”姓陈,1992年出生,其他谭某、龚某和刘某(另案处理)3人均为男性。经3名男子商量,让谭某的女友陈某去勾搭有钱人,再约至宾馆。开房之后,陈某在微信上把宾馆、房间号发出来,3名男子再到场进行敲诈。
很快,余某上钩了。开房后,陈某及时发出房号信息后,3名男子一同开车前往,不过龚某没有进入宾馆,而是把车停在楼下等待接应。而进入客房的谭某和刘某拿到余某的银行卡后,让龚某再去取钱,并刷卡消费。得逞后,3名男子均分得了一些钱物。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陈某和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判处罚金两万元至八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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