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潘杰 通讯员/毛昭君 编辑/周舸)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获悉,2015年1月份,全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与上月相比下降0.3%。
其中,11个设区市中有10个城市价格下降,降幅最大为温州,下降0.7%;最小为宁波和台州,下降0.2%;1个城市价格持平。
与上年同月相比,全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8.1%,跌幅与上月相比进一步扩大。11个设区市价格全部下降,降幅最大为杭州,下降10.5%;最小为丽水,下降2.9%。
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方面,与上月相比,全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下降0.3%。11个设区市价格全部下降,降幅最大为衢州,下降0.7%;最小为嘉兴和金华,下降0.1%。
与上年同月相比,全省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下降6.0%。11个设区市价格全部下降,降幅最大为台州,下降10.0%;最小为嘉兴,下降1.5%。
省统计局的年报显示,2014年,浙江省商品房销售面积4677万平方米,下降4.3%;商品房销售额4923亿元,下降8.8%;2014年以来,全省商品房销售较为严峻,1-4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下降27.6%和32.6%,为全年最低谷,后逐步回升、降幅收窄。
与此同时,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依旧较快,2014年共计投资7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
附注:
1.现行《浙江省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报表制度》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11个设区市的市辖区,不包括所辖县(市)。
3.调查方法:11个设区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国家统计局各市调查队负责住宅销售价格调查工作的数据采集和初步编制,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四个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由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审核编制;嘉兴、湖州、衢州、绍兴、舟山、台州和丽水七个城市的住宅销售价格调查指数由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审核编制;全省指数由浙江调查总队根据11个设区市城区住宅销售价格数据进行编制。
4.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保障性住宅。
作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毛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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