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放开门炮 永康城区36家商户被罚
2015年02月27日 06:49:30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在线02月27日讯 ( 钱江晚报记者 陈久忍 ) 昨天,永康共查获了36家违规燃放烟花的商户。由于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绍兴人胡先生成为永康第一个违反“双禁”并接受公开处理的商家。
昨天上午9点,胡先生为图吉利,在金城路上的店铺门前燃放了9个烟花,作为“开门炮”。9个烟花里有7个为16发,2个为80发。
按规定,胡先生所在的店铺位于永康城区的禁燃区内,正月初八当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永康东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当场将胡先生查获。
下午4点,东城派出所邀请了4家商户,在所里对胡先生违反“双禁”的行为进行公开处理,并做出对其罚款500元的决定。
由于昨天是正月初八,很多商铺选择在当天开门,并放“开门炮”庆祝,结果有36家违反“双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商户,被罚款100元到500元不等。
今年2月11日,永康发布《2015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报》,规定在市区三环范围内,2月15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正月初一),以及3月1日至3月7日(农历正月十一至正月十七)允许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永康城区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
永康东城派出所民警介绍,今年永康加大了违反“双禁”的查处力度,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比往年少了很多。不过,今年禁燃日期更长,商户们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自觉遵守。
标签:
开门炮
责任编辑:
陆海旻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