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上班的时候抽了一根香烟 结果丢了一份工作
2015年03月02日 10:43:24
来源:
湖州在线
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因为抽了一根烟,就丢掉了一份工作,这乍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然而,近日长兴法院就一审判决了这样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支持长兴某电池公司依法解除职工小陆(化名)的劳动合同。
小陆是该电池公司的操作工,已经在公司干了两年多。2014年2月的一天,小陆上班时突然烟瘾犯了,便到生产车间的卫生间内准备吸烟,正好被公司的安全巡检员看到,制止了他。一星期后,公司以小陆个人违纪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对这个决定,小陆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就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29000余元,但被仲裁部门驳回。
于是,小陆又上诉至长兴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电池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工作时间或公司场所内,非工作饮酒或非烟区内吸烟者”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制度同时载入合同附件,小陆本人已对此予以确认。同时,电池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粉尘遇明火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在发生过火灾后采取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期杜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符合全社会对安全事故零容忍的原则,应予执行适用。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陆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小陆不服,又向湖州中院提起上诉。湖州中院二审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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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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