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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恩 出资4000元给朋友贩毒
2015年02月06日 14:16:21 来源: 乐清日报 记者 程遥 通讯员 陈柔希

  浙江在线2月6日讯 因为朋友曾帮助自己,所以借钱给朋友贩毒,设计师杨某至今后悔不已,他没想到这样已构成犯罪。2月5日,杨某、李某等3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乐清公安机关批准逮捕。

  杨某今年28岁,是贵州人,拥有一份在外人看来很光鲜的职业:建筑设计师,在江苏省常熟市一家公司就职,月收入6000元。

  25岁的重庆男子李某是杨某的好朋友,也是他的恩人。过去,杨某曾在广州工作时,跟女友分了手,女友卷走了他大部分的积蓄。在杨某最落魄的时候,李某帮助了他,给他生活费。“如果不是李某,我不会有现在的生活。”杨某一直记得这段恩情。

  去年11月12日,杨某来到李某的暂住地北白象镇散心,还结识李某的朋友阿松(化名)。

  当天晚上,阿松向他俩诉苦自己上班工资太低。这时,李某问阿松能不能找“东西”卖。

  这个“东西”,在杨某看来别有含义:“我和李某在广州待过,曾接触过摇头丸一类的毒品,虽然我们没有吸过,但知道卖这个很赚钱。”

  后来,李某和阿松决定一起搭伙卖毒品,由李某出资,阿松去深圳进货。由于启动资金有限,李某求杨某一同入股:“赚钱了后,利润的四分之一连同本钱给你,没赚钱,本金还给你。”

  杨某本来不愿意,可念在李某往日对自己的关照,松口答应了。两人各自出了4000元给了阿松。

  一个多月后,阿松带着8000元来到深圳,其中2000元购买了冰毒,其余钱挥霍一空。采购完毕后,阿松回到北白象镇开始销售冰毒。

  去年12月29日晚上,阿松在冰毒交易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过审讯,阿松供出购买毒品的毒资由李某和杨某二人提供。当晚,李某也被民警当场抓获。

  今年1月9日,正在公司上班的杨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杨某被抓一事,在公司里引起了轰动,杨某本人更是一头雾水。

  在得知详情后,杨某十分后悔地说:“我只是看在恩人面子上出钱给他们,不知道这样犯法。”

标签: 禁毒|贩毒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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