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专题聚焦 > 2015全国两会 > 最新消息 正文
徐爱华: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应得到充分表达和重视
发布时间: 2015-03-15 07:38:51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以每年1000万的速度增长,目前,流动人口已达2亿多人,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给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尤其是如何实现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维护和落实其权益,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大课题。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爱华提出,“要建立多元的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流动人口的基本利益诉求

  未能得到应有重视

  徐爱华说,在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下,由于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诸多制度因素,流动人口的基本利益诉求未能得到应有重视。比如流动人口中学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如何行使政治权利问题(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缺乏。

  而信访制度作为流动人口表达自身利益的最主要渠道之一,实际运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其合法权益也未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在推进政府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程序规范的多元化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对于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法律法规

  给流动人口更多话语权

  徐爱华建议,通过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法制化的利益诉求表达制度体系,如制定专门的流动人口利益保护法,突出和细化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的具体权限,保护流动人口的相关权益。

  “可以设计、制定关于流动人口利益诉求表达的一系列法律制度,赋予流动人口通过司法程序享受法律救济的权利。”

  徐爱华还建议,“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增加能够代表流动人口利益的代表比例,使流动人口有更多的话语权,以充分实现他们的政治参与,使其利益诉求在公共决策中得到表达和反映。”

  同时,还应该建立起对流动人口有效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引导流动人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组建流动人口自治组织

  保障其群体利益

  徐爱华说,“可以建立符合国情的流动人口自治组织,通过其向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反映流动人口的意愿和需求,充当政府与流动人口的纽带和桥梁,最终实现其群体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建立社会各个阶层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让流动人口这些容易被忽略的群体的诉求得以畅通地表达,实现政府从封闭的管制型管理方式向开放型民主化的治理方式的转变。

  近年来,流动人口群体事件多发,特别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由来已久。对这类群体事件,政府相关人员要及时出动,在现场调解把握情况,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纠纷,更重要的是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布事件的原委,体现政府执政能力。

标签: 流动人口 编辑: 周舸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