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这名嫌疑人太淡定了,入店抢劫后慢悠悠地从店里走出去,就像刚从店里购物后出去的顾客。”说起刚刚破获的一起入店抢劫案,永康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杜尚军说。
3月10日晚上8点,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永康华溪东路上的一些店铺依然在营业,但路上的行人与平时相比少了很多。突然,沿街的一家服装店内跑出来两个女营业员,见到路人就慌张地说,她们刚遭遇抢劫了。路人赶紧报案。
两名女营业员说,让她们这么惊恐的是前几分钟走进店里的一名穿着蓝黑相间的羽绒服、戴着黑色口罩和黑色帽子的男子。“他淡定地走到店里,我还以为是来买衣服的,没想到他直接走到了收银台,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匕首,抵住我的左腰,叫我拿出钱来。”当时正在收银台后面的女营业员很害怕,赶紧拿出了300元备用款,递给了歹徒。
拿了钱,歹徒没有继续为难她。正准备离开时,他看见了放在收银台上的黑色三星手机,便随手拿走。“手机可以给你,但卡要还给我。”营业员鼓起勇气说了一句。歹徒一听,拿了卡也没用,就将手机还给营业员,并催促她赶紧取卡。待营业员将卡取出后,歹徒一把夺走了手机。用同样的方式,歹徒又拿走了店内另一名营业员的白色手机。
短短几分钟内抢得300元现金和两只手机,歹徒决定就此收好“战利品”,将遮掩容貌的口罩重新整理好,戴好帽子,藏好水果刀,对店内的两名女营业员警告了几句,装成一名再平常不过的顾客淡定地走出服装店。
接到报警后,东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经过调取周边监控,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穿着一件蓝黑相间的羽绒服,偏瘦。经过两天的侦查,3月13日,警方在经济开发区的一间出租房内将男子抓获。在他的房间,民警还找到了300元现金以及一只黑色三星手机。此外民警在出租房内的一只行李箱中发现了聂某的作案工具。被民警当场捉获的聂某,对自己的作案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该男子姓聂,贵州人,35岁,在2006年因拦路抢劫被判6年,2011年出狱。在永康的这段时间,聂某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便想到了之前的“老本行”———抢劫。当天晚上,聂某从经济开发区坐公交车到龙川公园,下车后的聂某就有意地观察路上的独行女子,看有没有适合自己抢劫的目标。到了晚上8点,聂某路过了华溪东路上的一家服装店,看店里没有什么人,戴上口罩和帽子,冒充顾客走进店里对营业员进行了抢劫。
据聂某自己交代,另一部手机已经被他以450元卖了。目前,聂某因抢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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