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五粮液1618浓香型白酒,就是引发这起官司的产品。 2012年12月1日,何伟在长兴某酒行购买了6瓶五粮液1618,共计5880元。酒行给了何伟一张名片,承诺“假一赔十”。
何伟说,他回老家后将酒送给了朋友,被朋友发现酒有问题。于是,他找到长兴县工商部门,要求其委托原厂家鉴定。 12月10日,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一份鉴定证明书,证明该6瓶1618白酒为假冒产品。
为此,长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了该酒行,对其处以没收、销毁侵权白酒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对何伟赔偿一事,双方发生了分歧。酒行表示,愿意把何伟买酒的5880元钱退还给他;而何伟认为,酒行既然已经承诺“假一赔十”,就应该按照十倍的价格赔偿。
在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双方多次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商家:职业打假人
买假酒动机不纯
2015年1月,何伟起诉到长兴法院,将这家酒行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酒行支付货款十倍赔偿金58800元。
被告酒行答辩称,出售的白酒虽不是正品,但也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后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且对何伟及朋友并没有造成实质伤害,不予支持十倍赔偿。
酒行还称,经互联网查询,原告何伟有多次买假索赔记录,是职业打假人,并不是真正的消费者,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何伟知假买假,是有意的索赔行为,商家不存在欺诈行为。
长兴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何伟的诉求,要求被告酒行赔偿十倍货款58800元、差旅费200元,合计59000元。
法院:“知假买假”
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本案的争论焦点之一,假冒白酒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承办法官表示,消费者花钱购买的食品不能食用,本身就是一种损失。酒行将廉价的假冒酒按高档酒价格出售,交易成功可获得暴利,如不适用十倍价款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而本案的另一个争论焦点,被告认为原告有多次买假记录,并不是真正的消费者。对此,承办法官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更看重的是消费行为,而不是消费动机。”司法解释首次将“知假买假”行为囊括于法律保护范围,这意味着在食品、药品领域,即使是“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要求商家赔偿,也与普通消费者一样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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