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印发和贯彻实施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介绍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意见》?
答:中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后,为贯彻落实好《规划》精神,切实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能力建设,规范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主要基于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新精神。《实施意见》围绕中央《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党章为依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二是有效解决基层面临的新问题。当前,党员队伍存在着思想观念多元化、行为方式多样化、价值取向复杂化等情况,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也存在着培训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等问题,对基层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对新形势下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新的全面部署。三是总结推广实践得出的新经验。2009年,中央印发了《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后,我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新经验,特别是那些效果比较好,基层党员欢迎和带有制度机制性质的好做法、好措施,需要及时进行系统总结,便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规范和推广。《实施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实施意见》也是做好今后5年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问:请您介绍《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实施意见》包括“把握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内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党员教育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等六个部分、22项具体举措。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操作性。按照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党建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对中央《规划》明确的原则性内容重在细化,便于各级党组织操作执行。比如,对中央《规划》中每年32学时和56学时的集中培训要求提出落实举措,对不同领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作了界定。二是力求精准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判当前基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管用有效的工作举措。比如,提出推行参与体验式教育培训、开发“慕课”等新型精品课件资源,以解决党员参与度不高、教学课件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三是注重配套衔接。吸收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员教育与党员发展、管理、服务的有效对接。比如,提出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员教育培训与党员发展结合起来,与“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结合起来,与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结合起来。
问:《实施意见》设定我省今后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进一步强化,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推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内容体系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全媒体党员教育格局基本构建,形成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适应的务实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问:我省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哪些浙江特色?
答:《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中央《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浙江实践,提出了不少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工作举措。一是在重点内容方面,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弘扬“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提出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文化大省、法治浙江、创建生态省等重要论述的教育培训;提出加强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对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等的教育培训;提出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浙商回归”等重点工作任务的教育培训。二是在教学形式方面,提出充分利用南湖党的诞生地、四明山革命根据地、“最美人物”群体、“枫桥经验”等特色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参与体验式教育培训。三是在教育技术方面,提出加快浙江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优化升级,建成党员教育云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和管理联动;提出积极推进“远教入企”,稳步推进“远教入户”、“远教进广场”。
问:今后5年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方面要突出哪些重点?
答:《实施意见》提出,今后5年,我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开展6个方面的主题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二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四是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培训;五是加强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教育培训;六是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问:请问《实施意见》针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哪些管用有效的工作举措。
答:党员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在基层,因此必须重心下移,要注重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意见》在继承以往好做法、总结吸收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合基层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一是开展分类教育培训,拓展党员教育施教面。提出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教育培训。主要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农村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新党员、流动党员和其他各领域党员的教育培训。提出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次集中培训。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党员教育实效性。提出通过办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提高教育培训组织化程度、推行参与体验式教育培训、开发“慕课”等新型精品课件资源等方式方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各县(市、区)每年举办1-2期农村党员集中培训示范班。三是提高党员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出要加强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具体举措是建成用好党员教育云平台,办好党建电视平台和优化提升远教站点。
问:各级各部门如何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党员教育培训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市、省直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宣传部门、党校等要配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各司其职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员教育培训基础性制度,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监督等制度。三是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建立完善省市县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保障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加大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机关事业单位要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国有企业要纳入企业预算,两新组织要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等多渠道解决。2016年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下半年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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