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1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盛金兔 记者 龚望平)34岁的张先生,是浦江人,在义乌一家小区物业公司当电工。身高1米7,长得很帅气。
他急着想结婚,要求婚介公司两天安排一次相亲。婚介公司做不到,他一怒之下要求退还婚介费。
离婚后
他找了婚介公司
张先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三年前,他在上海奉贤区务工时,认识了一个江苏淮安姑娘。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女儿。
2014年8月中旬,因家庭生活需要,张先生携妻女回到浦江老家。没想到,因江苏媳妇不适应浦江的婆媳、亲邻关系,张先生的短暂婚姻走到了尽头,当月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去年9月初,张先生一个人来到义乌,在小区物业当上了一名电工。
离婚不久,张先生就觉得一个人挺孤单的。今年3月10日,朋友介绍他去了宾王商贸区的一家婚介公司。
当时,张先生和婚介公司达成了一份口头协议,约定婚介公司为自己提供为期一年的婚介服务,他一次性付清婚介服务费2000元。
同时,双方还口头协议约定,在一年的服务时间內,婚介公司应向张先生介绍相亲对象6个,每个相亲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婚介公司都要给张先生看。
如果张先生觉得对象符合要求的,婚介公司应及时安排双方相亲约会。
急着要相亲
婚介公司却让他等等
3月11日晚上,婚介公司按排张先生第一次相亲,对象是一位来自江苏盐城的姑娘,是个公务员。
双方一见面,女方就开门见山自我介绍,还对张先生说,如果无法正常调动工作,可以嫁过来后辞去公职,再寻找发展机会。
当时,张先生觉得女方身份、地位高,自己压力会大,于是见面谈话一直比较拘谨。不到30分钟,两人就不欢而散。
3月20日下午,婚介公司又叫张先生去相亲,这次是参加上溪镇桃花坞的一场相亲大会,适龄的女对象不少。由于工作繁忙,张先生没有去相亲大会现场。3月24日下午,他专门打电话到婚介公司,要求再安排一次相亲。
当时,婚介公司一位姓唐的主管让张先生不要急于求成,等到4月中旬,公司会再给他安排两次相亲约会。
可是,张先生求婚心切,无法接受唐主管的意见,于是3月26日、27日又先后两次找到店家交涉,希望婚介公司尽快安排对象,最好两天就安排一次,均没有任何结果,随后拨打了金华8890投诉热线。
到底相了几次亲
双方说法不一样
昨天,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召集双方调解,现场氛围有些紧张。
张先生说,他马上要离开义乌,让婚介公司尽快安排相亲对象,结果却被拒绝,因此要求婚介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
听完,婚介公司的胡经理就一肚子火气。他说,短短10天,婚介公司已经为张先生提供了4次相亲服务。
这4次服务,分别介绍上溪、苏溪和江苏盐城的三位女士,另外一次是被张先生“爽约”的相亲大会。
胡经理说,婚介公司虽然没有和张先生签订书面协议,但口头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一年,而张先生却不到一个月就提出终止合同,退还全部服务费,这明显是违约行为。
“我们在求婚者当中口碑比较好,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婚托,相亲求婚的事情不能急于求成的。我们不会退费,还要追究张先生民事违约责任。”胡经理说。
不过,张先生却否认了胡经理的说法,他说,婚介公司只给自己安排了一位江苏姑娘和一次相亲大会。
就这样,双方在安排相亲次数上,存在较大分歧,在退费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
调解结果
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1300元
在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辨解后,调解人员认为,张先生和婚介公司口头约定是一年内安排6个相亲对象,但是张先生却要求每二天安排一个相亲对象,完全不符合双方的口头约定。
另外,张先生在服务期限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要求中止口头协议,明显是合同违约行为。
但是,考虑到张先生要离开义乌,虽然有违约行为,但没有给婚介公司造成损失,因此,建议婚介公司在扣除实际服务费和适当扣除违约金的同时,应该退还其他服务费。
最终,婚介公司同意退还婚介服务费1300元,另外700元作为安排两次相亲的服务费和部分违约金。
对于这个结果,张先生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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