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通讯员 胡建国 夏忠信 李攀)昨天,温州首个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在瑞安落成,立碑的目的是为了告慰那些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医学科学的志愿者们,他们虽然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们的生命和爱却在延续。
在仪式上,有一个家庭讲述的故事让人们感动和敬佩:67岁的父亲吴永安、44岁的女儿吴云和38岁的儿子吴萍,一家三口集体在当地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姚立新获知这一情况后称,此前从未听说国内有“家庭成员集体允诺捐献遗体”的先例,吴家人这种无私奉献造福后人的精神值得称道,有助于推动我国的遗体捐献工作。
“如果我走了,还能做件善事”
遗体捐献并不是一个新鲜词,概念同样不难理解,它指的是,人们生前自愿表示,在其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但受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逝者和家属坚持死后保留遗体,这也成为横在遗体捐献事业面前的一大难点。
仅以温州为例,截至2014年,该市签订协议愿意捐献遗体的仅6人。
那么吴永安一家三口为什么会在他人的不解和疑惑里,在遗体捐献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现年67岁的吴永安在当地办了一家企业,因为业务上的联系,他时常出国参观考察。
“那个时候我发现一些国家在遗体捐献方面做得非常好,比如说,考驾照申请人需要填写一个表格:如果发生了交通意外,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和遗体?”吴永安认为,遗体捐献其实并不是“忌讳”,而是造福后人、造福医学的事情, “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走了,捐献遗体还能做件善事,能够帮到别人。”
回国后,吴永安看到一则新闻报道,说两名年轻女孩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因为身前曾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协议,她们的健康器官让多名病人受益,生命得到了延续。
看到这个新闻后,吴永安进一步下定了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的念头。2012年11月,他一个人偷偷来到瑞安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赠协议。
“我们只是做了件小事”
回到家,经过好几天考虑,他最终把这件事告诉了家人。“起初他们挺反感的,认为我的想法太过‘前卫’。”吴永安说。
在随后的两个月里,吴永安开了好多次“家庭会议”,反复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说给家人听。
“人生就像一瓶矿泉水,水喝完了,瓶子留着有什么用?给有需要的人不是更好?”吴永安把这个道理缩略成十六个字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有意义,死不占地”。
最后,他想法影响了家人。2013年1月,女儿吴云、大儿子吴萍和父亲一起来到瑞安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
吴永安和妻子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吴云和吴萍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后,小儿子吴雷近期也打算到红十字会签订协议。
吴永安心里有个打算:一家五口人全部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当然,前提是尊重家人的意见。
在家人里,女儿吴云较早接受了父亲的想法,“坦白说,最初听到爸爸的做法时,我挺惊讶的。”
但父亲的劝说让她的想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捐献遗体用于医学是让生命在某种意义上得以延续,让人生的价值在死后还能得以升华,这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我觉得父亲的话很有道理。”吴云说。
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吴云有一条状态是这么写的:“留遗产给子女不如留遗体给社会”。这是她对遗体捐献的理解。
吴云说,其实他们一家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好事,和那些见义勇为的勇士和为国捐躯的烈士相比,自己仅仅是拿出了一些无用的“东西”。
“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
吴永安一家人的做法,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赞许的,不论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还是温州当地红十字会、文明办,都将这一家人作为“表率”,称赞他们引领文明风尚之先,对破除传统观念,促进全社会殡葬习俗的转变,践行乐于奉献精神,起到了推动作用。
而这些天媒体的报道,也让吴云和弟弟吴萍的微信朋友圈被“点赞”刷爆。
但是吴云说,这样的称赞多少有些“过誉”。
“就像我一直说的,我们家人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只不过这样的事情因为稀少才显得珍贵,如果有人因为我们的做法而加入到遗体捐赠的志愿者队伍中来,或许这比我们遗体捐赠本身更有意义。”吴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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