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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了省电费改装电表 20个月偷电约一万度获刑
2015年04月15日 14:00:04 来源: 中国宁波网 邵巧宏

   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 节省电费,你会怎么做?少看电视、少用电脑、少开空调?小伙子龚某觉得,这些方法能省下的钱太少了,不如直接改电表。

  龚某是宁波人,有妻有子。家里电器多,每个月用电少时也要两三百度,多时上千度,电费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两年多前,龚某从朋友那听说了一件事:有个网帖的发帖人,自称可以通过改装电表,让电表“走得慢些”。

  想到能节约不少电费,龚某来了兴趣,让朋友帮忙联系这位“技术专家”。虽说改装费要1000元,但龚某觉得,如果真能让电表走慢点,值。

  电表改装后,龚某也不明白具体是进行了怎样的操作,但他却从每个月的电费中,实打实地感受这笔“生意”划算——用电度数最多也不超过三百度,每个月只需支付一百多元甚至几十元电费。

  发现龚某家电表有问题的,是供电所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检查中发现,电表有开盖记录,并且自从开盖后,用电量明显下降。

  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并和民警共同查看了龚某家的电表,发现电表有明显拆动痕迹,电表的输入电流与输出电流相差六倍多,显示的用电量明显减少。

  而龚某在发现家中突然被单独停电后,意识到可能出了问题,选择了投案自首。而此时,距离改动电表已经过去了20个月。经电力部门统计,龚某窃电量达约一万度,共价值五千余元。

  真是鸡不成蚀把米,本想给家庭支出节约一笔,却因路途不正最终把自己送上了犯罪道路。龚某这下悔,为了五千多元,不值不值。

  经北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法院审理后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龚某有自首情节,并已退还赃款,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龚某的朋友等人将作另案处理。

标签: 电表|偷电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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