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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4月25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陈佳 编辑/王黎婧) 昨天,葛女士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自己的孩子在吴山广场学习轮滑,但是却被广场管理方阻拦,要求轮滑组织者每天交2万多的场地费。
在公共场所进行体育娱乐活动,为何会被阻拦呢?被通知要收取2万元场地费也有点天方夜谭了。今天下午,记者向家长和吴山广场管理方分别核实了相关情况。
“2.1万元场地费”系误读
据家长描述,吴山广场的轮滑队已经存在近10年,每天晚上7点到8点半,有20多位小朋友会在“吴山天风”附近泊油路上练习,孩子满四周岁就能加入,按照年纪分组练习,分别由两位吉林籍的教练员带领练习。
昨天晚上7点多,吴山广场管理方清河坊历史街区管委会的十多名工作人员开始到轮滑场地驱赶轮滑者,双方一度闹得非常不愉快。
吴山广场管理方负责人楼先生向记者解释说:“我们接到投诉说轮滑队是收费性质的,所以前天晚上来核实情况确认孩子们每人每月交300元给教练,这是商业行为,不允许在公共性质的吴山广场上进行。但我们没有执法权,只有管理权,所以就来劝说轮滑教练把轮滑标志块收起来,叫停这种商业行为。”
此外,楼先生还表示一些家长说的“2.1万元场地费”系误读,需要在一定语境下去理解,“我们当时说吴山广场是公共性质的广场,对公不对私,而对公活动有明确的场地费用表格。轮滑队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固定法人,肯定不能用对公活动的价目表去套用。”
三方焦点:轮滑队到底有没有收费
吴山广场管理方表示,根据《关于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活动的市容审批程序及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公共性质的广场上从事文化商业活动,申请人需要是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的单位,而非个人。
而这个轮滑队连个名字都没有,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等办理审批资料。其次,广场欢迎非盈利性质的群众自发性娱乐活动,欢迎家长自己带孩子来广场轮滑,但是一旦成了盈利性质就不行。
那么,争议的矛盾点在于,轮滑队到底有没有收费?
家长葛女士表示,孩子所在的轮滑队伍教练属于朋友叫来帮忙,“我家孩子不常去,除了一开始向教练买的一套轮滑鞋和护具外,并没有二次消费,每次去练习都是免费的。”另一位常去轮滑的孩子家长表示,孩子每次去的轮滑消费不到5元,轮滑教练属于象征性收费,听说吴山广场管理方要来驱赶轮滑队后,教练员也表示可以不收费用。
4月23日,吴山广场管理方接到了一份轮滑教练员写的《2015年申请报告》,教练员在申请书写明了自己不收费,但是会有家长用消费卡等其他形式给自己。
“也有家长和我们说,现在教练员明确表示不收费,也可以写书面保证书,可是写了保证书之后如何监管成了难题。”楼先生说,“我们希望轮滑队停止这种商业行为。”而大部分家长却希望轮滑活动能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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