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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劫前邻居家后 男子将63岁大妈杀害焚尸(图)
2015年04月27日 19:35:0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俞雯褀
【摘要】 这不是一起意外的火灾事故,而是人为的谋杀。昨天下午,一名肤色黝黑、身材臃肿的男子在警方的押解下回到了案发现场,人们才惊觉,凶手竟是原先住在老太太隔壁的邻居。
犯罪嫌疑人周某指认现场

  浙江在线嘉兴4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俞雯褀 首席编辑/赵洁)一周以前,嘉兴一位63岁的大妈倒在了家中,随后她的身体被大火吞噬,人们发现她时只剩下了一具烧焦的尸体。

  这不是一起意外的火灾事故,而是人为的谋杀。昨天下午,一名肤色黝黑、身材臃肿的男子在警方的押解下回到了案发现场,人们才惊觉,凶手竟是原先住在大妈隔壁的邻居。

  63岁大妈被杀后遭焚尸

  4月21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嘉善县110接到报警称:魏塘街道魏中村永星新村735号发生火灾。

  着火的是一栋五层楼的洋房,建筑的最上层是一个阁楼。起火点是4楼东南面的一个卧房。消防赶到现场后全力扑救,火势很快被扑灭,并没有蔓延开去,但最先起火的房间已是狼藉一片,里头还有一具女性尸体。

  这位死去的女性姓曾,今年63岁,江西人。得知消息赶来的家人,直接哭倒在了现场。而经警方勘测,这是一场人为的谋杀,凶手将大妈杀害后又纵火灭迹。

  大白天杀人焚尸,警方马上展开调查。4月25日下午,经过四天四夜的连续工作,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1岁,陕西潼关县人)在魏塘街道魏中村落网。

  凶手竟是无冤无仇的前邻居

  曾大妈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外地打工,她与女儿小梅(化名)一家住在嘉善,帮着照顾年幼的孙女,着火的洋房就是小梅家造的,一至三层出租,四楼自己住。因为房子出租得早,曾大妈来了之后没地方,只能借住在隔壁亲戚家,与小梅家紧挨着,走几步就到了。

  4月21日下午,曾大妈和往常一样来到了小梅家。没多久,她听到了一阵敲门声,打开门后,站着的是许久未见的周某——周某原先租过曾大妈亲戚家的房子,严格算起来,两人还是邻居,而这个旧相识竟然对熟人谋财害命。

  据办案民警透露,周某有盗窃和抢劫前科,近期因为经济困难便重操旧业。或许是看到小梅家造了房子,觉得这家人有钱,于是锁定为下手对象。周某敲门是为了确定里面是否有人,结果遇到了曾大妈。

  经审讯,周某对抢劫杀人、纵火灭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首席编辑 赵洁

标签: 抢劫 焚尸 杀人 老太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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