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8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薛丛川)甬江、余姚江、奉化江是宁波水生态体系的骨干,三江流域更是承载了宁波城市“商、港、水、城”的文化精髓。这里有一大批宁波有代表性的建筑,比如宁波大剧院、老外滩、宁波书城等都依江而建,传承了宁波以港兴市的历史文脉。
为使“三江六岸”真正成为“市民之江、城市之脉”,我市从全流域总体层面加强对“三江六岸”的开发建设统筹协调,并于去年12月15日,市政府正式发文批复了《宁波市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与以往相比,新规划的范围更广,不再局限城区范围,还包括余姚江和奉化江的外围流域段,涵盖整个三江流域。
那《规划》如何严格执行?
在昨日召开的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宁波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执行<规划>的决定(草案)》。
伴随着宁波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三江六岸面临着洪涝隐患严重、水环境质量恶化、滨江空间用地功能布局不够合理、滨江景观品质欠佳等种种问题,因此,制定《规划》是必要的。
针对目前未严格执行《规划》的现状,市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如下决定:
在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方面,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防治三江水污染,守住流量底线;要严格遵守“适建、限建、禁建”区域划分,禁止中心城区段三江视野范围内的采石行为。要切实保护好文物古迹、古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等。
在管控方面,加强《规划》设定的控制地带保护,严格三江走廊空间管制和滨江区域形态控制,确保滨江绿地特别是岛头绿地的完整性。要加强对《规划》确定的18处核心管控地块的保护,严格控制更改用地性质搞沿江大规模住宅开发。
另外,《决定(草案)》中还提到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违反《规划》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规划》如需修改,应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其中涉及滨江绿地、滨江核心管控地块的用地性质或用地范围修改的,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审议同意后方可启动调整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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