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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堪家暴 她持刀砍杀熟睡男友,见其逃跑追上补刀
2015年05月21日 07:20:10 来源: 温州商报 记者 戚祥浩

   浙江在线05月21日讯 5月20日,这是一个充满浪漫气息的日子,网友将其解读成“我爱你”。昨天,温州中院第4庭,却开庭审理一起情感悲剧——在一起同居才数月,身材弱小的女子却举起菜刀砍向熟睡中的男友,男友惊醒后逃跑,她追上去继续砍,男友倒地后,她怕对方没死,再次取来水果刀捅进男友腹部,最终导致男友死亡。

  到底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法庭上,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敏作为专家证人,解读背后深层次原因。

  关于为什么杀人

  据检方指控,曹某和王某案发前系同居恋人关系,去年开始共同居住在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中星村一处工地宿舍内。其间,二人经常因琐事吵架,男方王某多次对曹某实施殴打、言语威胁以及经济控制。

  曹某2013年10月,我们认识,在此之前,我们都离了婚,我带着两个孩子,他带着一个孩子。去年2月,我们住一起,刚开关系挺好的。去年端午节以后,我们的关系慢慢变糟了,菜烧得淡点咸点,他要吃辣、我不要吃辣等琐事,都会引发争吵,没完没了。发生争吵或者他心情不好看我不顺眼时,就会对我进行拳打脚踢。

  陈敏家庭暴力虽说是家庭,实际上,同在一个屋子里下生活的,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之间,都有可能产生暴力,同居关系下的暴力自然也属于家庭暴力一种。施暴者实施家暴,表面上看似有某件事件引发,根源则是打人一方要控制另一方听从自己,所以每次对方不听他时,或者他自己心里不舒服时,就会施暴。到后来,跟受暴者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施暴者他心理上需要对受暴者进行掌控。

  关于为什么不分手

  曹某我提出过分手,他不同意。有一次,我已经离开他,结果被他花言巧语骗了回来。我回来后,他便变本加厉,拿走了我的银行卡,我买点东西也不自由。他还把我手机卡换掉,删除了我微信及QQ上的联系信息,不让我联系朋友。还威胁说要用法术杀我全家,我忍无可忍。

  陈敏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的殴打行为、精神上的胁迫恐吓、性暴力及经济控制,经济控制不会单独成为一种暴力,但如果与殴打等行为联合起来,就会成为一种有效手段。精神上恐吓我们遇到最多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分手,我就会让你如何如何”之类。至于用法术杀人算不算威胁,只要受暴者相信就算。另一方面,传统观念告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因为彼此相互喜欢,施暴者实施暴力,这至少说明他对受暴者不是一种喜欢。为何依然想尽各种办法,让受暴者留在自己身边?那是因为如果对方离开,自己会失去安全感。研究发现,这样的人往往出身在一个暴力家庭,他父母之间也可能有暴力,父母没有能力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温暖环境。而每个孩子都需要关怀,如果父母没有提供,导致孩子经常挨打,他就会恨父母。但传统文化讲究孝道,不能说父母不好,他没办法针对父母,就转过来针对其他人。当他认为应该控制一个人时,愤怒就从父母转到这个人身上,如果离开他,这样的人就会产生强烈的被抛弃感。

  关于为何不求助

  曹某我没有跟别人讲自己的遭遇,因为感觉讲了也没有用。法律能解决我们之间的事情吗?(反问公诉人)

  陈敏家庭暴力会导致受暴妇女恐惧、焦虑、抑郁等,她们向公安机关等求助的情况极少,因为我们社会对家暴的理解和认识比较低,社会上对家暴还是当成一种家庭纠纷及家庭私事来对待,报警的时候公安机关也可能认为是家务事他们没法管。

  关于如何下手

  据检方指控,去年8月8日,曹某因不堪忍受产生杀死王某的想法,并于次日购买一把菜刀藏于宿舍床上。同年8月12日凌晨3时50分许,曹某趁王某熟睡之际,在宿舍内持菜刀砍击王某左侧大腿,王某惊醒后呼救、逃跑,曹某又持菜刀追赶,在宿舍门口砍击其右侧大腿致其倒地。

  曹某8月8日那天,我偷偷把钱转给妈妈,实际上那是我自己的钱,转了三千元。被他发现了,痛打了我一顿。于是我就想杀死他。8月12日那天凌晨,他睡着,我站在床边,举起菜刀,一刀就砍了下来。砍下后,他马上醒来,起来跑开了。我追上去,继续砍了一刀。

  陈敏至于家暴后果,一要看家暴的严重程度,再要看受暴妇女的忍受能力,如果暴力没有到让她觉得死了比活着还好,她可能就会忍着,还有可能就会尽量不让施暴者生气,这样自己就不会挨打。如果暴力超过了受暴者忍耐能力,她可能采取逃走、自杀,如果自杀还解决不了,比如威胁到她娘家亲人,她有可能就会杀人。

  为何倒地后继续砍

  检方查明,王某倒地后,曹某见邻居章某用手机报警,因担心王某被救活,再次取来一把水果刀对其腹部实施捅刺。王某被捅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在犯罪现场被公安人员带走。

  曹某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大脑一片空白。后来,我发现自己身上沾了不少血,就去水龙头那里洗,还没洗好,警察就过来了。

  陈敏家暴的受害人反抗时会与一般案件受害人不一样,长期经历家暴后,容易让人产生以暴制暴的念头,而以暴制暴一般一动手就会致对方于死地。因为她们担心一旦对方没有失去生命,会对她带来更加严重的伤害。但这种暴力只针对加害方,一旦加害方消失,她的暴力也会消失。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2015年3月4日起实施

  ●实施家庭暴力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施暴,手段残忍,程度较强,直接或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摆脱家暴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因遭严重家暴,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杀害施暴人,可以认定为杀人“情节较轻”。

  ●对正在进行的家暴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今年3月2日《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全国首例同居关系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

  此前,温州中院审理的一起涉家暴案件中,不堪忍受丈夫十几年家暴,持菜刀杀夫的女子,被轻判五年。

标签: 家暴|杀人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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