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2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杨军雄)记者昨天从省金融办获悉,舟山港集团5年期7亿元公司债券今日发行成功。这是中国证监会公司债新政实施后全国首单非上市公司公募债。
据介绍,舟山港集团本次发行的公司债,5月14日正式收到证监会批文,从4月7日申报发行材料到正式完成发行,时间周期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债由浙商证券主承销,39家机构参与网下认购,认购金额为33.9亿元,认购倍数4.84倍,最终确定票面利率4.48%,创近期债券市场AA+债券最低利率。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舟山港集团补充经营流动资金及置换利息较高的银行贷款。“从舟山港集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来看,该债种利率明显低于银行融资利率,并具有低门槛、简手续、高效率等优势。”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单公司债成功发行,为我省优质国资公司及民企集团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一条新路,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融资效率。同时,也为我省市政类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解决政府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融资方式。
今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取消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扩大发行主体范围,将原来限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大大降低了企业发债门槛。
我省第一时间争取新公司债先行先试,动员组织省内约40多家有融资需求的省属、市属国企和较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发债。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省已确定优先支持重大基础设施、“五水共治”等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新公司债发行主体。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公司债融资将帮助企业进一步改变“短贷长投”局面,减轻其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提高抗周期性、经营性风险能力。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