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正在收缴渔网。(王盛 摄)
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我站在岸上大声制止,对方根本不理睬。”5月28日,有市民在网上发帖,讲述前几天他在甬新河边发现有人非法捕鱼,“好在下应城管队员及时赶到,把网撕了,将捕获的鱼放生。可惜不少小鱼已经死了。”
河中“步步惊心”
鱼儿生路难逃
上周五,记者从鄞州下应城管中队获悉,网友所讲之事发生在甬新河靠近天宫庄园廊桥河段。当时,有个人划着小船用网捕鱼。执法队员说,那个渔网有三层,网眼非常细密,“再小的鱼虾也跑不了。”
下应辖区河汊众多,近年来,非法捕鱼的现象日渐增多。就在5月28日晚上,城管夜巡队员通过蹲守,又抓到一名捕鱼者。据了解,该中队最近两个月来,已处理了不下20起非法捕鱼行为,“我们估计,辖区里经常违法抓鱼的有几十人,本地人、外地人都有,有的甚至将此当作一项副业。”队员小王说。
每年春天,有关部门会在河中投放大量鱼苗,用于净化水质,这也是“五水共治”的其中一项措施。然而,大量鱼苗投放才一两个月,只有一指长就被人网走,非常可惜。队员说,捕鱼者跟执法部门打“游击”,很多在夜间出动,或在水底偷偷布网,要抓现行非常难。
在城管下应中队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缴获的渔网、电鱼用具,还有一条小船。队员告诉记者,打击非法捕鱼,城管作为协助部门,除没收渔具外,很难有进一步的处罚。即使东西被扣,当事人一般也不会来队里接受调查处理。
遏制非法捕鱼
需要全民行动
眼下,正是鱼类繁殖的季节。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最近,北仑、奉化等地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行动,由水利、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非法电鱼、捕鱼行为。如北仑区,4月底进行联合执法后,于5月26日又组织行动,一晚就查处了9起非法捕鱼行为,收缴电鱼工具6套、小船3艘、渔丝网60余顶,查获非法捕鱼量60余公斤。
整治“战果”骄人的背后,也反映出一个沉重的现实:河道非法捕鱼现象“沉疴”日久,屡禁难绝。
这几年,宁波市相继出台的《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以及《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禁止从事非法网箱养殖和利用电网、地笼、鱼箔等渔具进行捕鱼。但现实中,非法捕鱼现象仍十分猖獗。有一年,职能部门在姚江投放鱼苗,不远处,捕鱼者却驾船忙于捕捞。在个别农村地区,还出现过药鱼的行为。即使在闹市区的日湖公园,管理方也为制止夜间偷捕头痛不已,有人甚至在日湖水域放置地笼网捕鱼。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渔政部门是非法捕鱼的执法主体。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三江水域、城市河道范围这么大,而电鱼、网鱼者又分散,靠渔政部门这点执法人员,根本顾不过来。而城管作为协助部门,虽能去制止,却不能处罚,很难对非法捕鱼者形成威慑、惩戒作用。从目前情况看,涉河相关部门一起联合执法,加大打击的力度和频次,还是比较有效的。
另一方面,遏制非法捕鱼,需要市民的大力配合。现在,很多非法捕获的鱼虾,直接进入了菜场和快餐店,摊贩还将这些鱼虾以纯野生为卖点,颇受一些市民的青睐。对此,城管部门的同志表示,要倡导广大市民“不食幼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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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江里电鱼
三兄弟获刑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王伊婧通讯员孙乔)江北姚江水域养殖区域经常有外来人员进行偷捕,给承包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近日,江北法院审理了一起三兄弟合伙电鱼案,最终以盗窃罪分别对三人判刑,同时责令退赔犯罪所得5000元并没收犯罪工具。
李某三兄弟来自山东。老二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去年6月看到日湖边上有人钓鱼,就邀上两兄弟去捕鱼。他们捕鱼的地点多在日湖和姚江湾头附近,这片区域实际上是被人承包用来养鱼的。承包人在湾头大桥一侧拦了网,防止鱼游到大桥以外的水域,而另一头没设渔网,因此姚江岸钓鱼者钓到的,其实都是他人承包养的鱼。
据老大交代,他们每隔一天去偷一次鱼,每次用几个电瓶把鱼电晕,然后一网捞上。偷捕回来的鱼拿到压赛堰菜场卖掉,一个月至少能赚1500元。至案发时,他们一共赚了七八千元。
去年底,警方在调查一起环保船被盗案时,抓获了正在偷鱼的李家老三。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陈述和老三供述,将李家其余两兄弟口头传唤。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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