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3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李建新 谢晔 通讯员 方平原)买中东欧商品,宁波最优惠、最便捷;与中东欧国家做生意,宁波成本最低、效益最好……今天下午,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若干意见》,鼓励扩大中东欧商品进口规模、加大对中东欧国家投资力度、促进双方旅游、提升人文交流水平。在首届中国(宁波)——中东欧博览会开幕前夕出台此新政,意在把宁波打造成中国与中东欧全面合作的首选之地。
18条意见涵盖了商品进出口贸易、双向投资和旅游文化等服务贸易三大部分。为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商品贸易,新政开启系列绿色通道。如对中东欧客商参加在宁波举办的政府主导型展会免收摊位费,参加在宁波举办的市场主导型展会给予一定补助;为中东欧商品来宁波参展提供绿色通道,24小时预约查验,快速验放,简化中东欧参展商品备案申报手续和口岸查验流程等,既有培育相关展会提供服务平台的举措,也有建立绿色通道畅通货物流的举措,落脚点都在发挥宁波在区位、港口和外贸等方面的优势。
在促进双向投资方面,《意见》特别鼓励宁波企业投资中东欧国家,着重发挥宁波民营资本的优势,发挥系列金融业务试点的优势,支持双方企业、园区扩大合作。如:开展境外并购试点,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国家并购可先行办理外汇登记汇出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再补办相关手续。允许宁波企业通过境外放款为其在中东欧国家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提供资金。简化和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宁波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300万美元以内的前期费用可由银行直接办理。超过300万美元的可经外汇局登记后到银行办理,最快当天可完成资金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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