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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 为农民住房抵押转让创条件
2015年06月16日 20:06:2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记者/董洁
【摘要】 从今年起,浙江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浙江在线6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董洁 编辑/胡芸)农村承包地权属不清晰,村社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以有效运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无法抵押、担保、转让……为了破解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今天下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会议部署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

  浙江从去年起在各地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和农民宅基地与住房登记颁证等工作。

  截至今年5月底,土地承包登记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99.5%的村落实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全省86.1%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农村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农户登记发证率达到了84.6%,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断完善,6个设区市、54个县、647个乡镇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或交易平台。

  从今年起,浙江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登记管理体系,实现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的目标。

  6月19日前,要在全省每个市选择1个县、其他县选择一个以上乡镇开展整区域试点,试点乡镇年底前要基本完成试点工作,试点县今年年底前完成县域20%的实测面积、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2016年,其他所有县全面推开,到2017年基本完成。

  针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今年年底全省符合条件农户宅基地登记发证率要达到85%以上,力争实现90%以上,2016年以后长期稳定在90%以上。努力提高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确权登记发证率,为实现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转让等全能创造条件。

  此外,到今年年底,要力争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责任编辑: 胡芸

标签: 宅基地|确权|农村住房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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