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背了这么多年的‘黑锅’终于拿掉了,现在我可以安安心心地出门了,感觉一身轻。” 6月19日,河南青年阿伟(化名)在收到刑事裁定书后,拨通了乐清市检察院控申科的电话。他为什么说自己背“黑锅”呢?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2015年春节前,阿伟去河南省郸城县车管所年审驾驶证,工作人员说阿伟有犯罪前科,曾经犯过盗窃罪被判过刑。阿伟觉得很奇怪,自己从来没犯过罪,也没被判过刑,怎么会有前科呢?难怪每次出门,不管坐车、坐飞机,总是被当成重点盘问对象,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以后在村里可抬不起头做人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阿伟慢慢回忆起来,2008年,他曾收到过一封从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寄来的信,信上提到阿伟犯了罪,但这封信被邻居安某的家人拿走了,说是寄给他们的。为此,阿伟还特地去当地派出所询问过情况,因查不出记录,他也就没再追究此事。
于是,阿伟去问邻居安某,安某这才承认2008年他在乐清犯盗窃罪被判了刑,因为害怕,当时他用了阿伟的名字。
阿伟这才明白,在自己完全不知的情况下,已将这口“黑锅”背了七年。今年3月,阿伟来到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诉:“检察官,希望你们查清真相,还我一个公道。”
控申科在接到阿伟的申诉材料后高度重视,调取了原案诉讼材料,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及时调取刑事申诉期间出现的新证据。
经调查,安某和阿伟不仅同姓,而且长得很像,两人住同一个村子,还是邻居,所以安某对阿伟的情况了如指掌,以至于蒙混过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直冒用阿伟的身份。
乐清市检察院调取的新证据足以证明原刑事判决认定的原审被告人身份的事实确有错误,遂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
4月21日,法院依法以刑事裁定书裁定更正原判决中的被告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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