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护两江源头,筑生态屏障。连日来,遂昌县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专题讨论、明察暗访、专项行动等形式,开展企业排污整治。
11月14日上午,遂昌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对全县“五水共治”和打好治污攻坚战工作进行重点部署,要求环保等相关部门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打击企业直排、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浙江的生态屏障。
11月14日下午开始,遂昌县环保等相关部门就开展了动员部署。结合当前“五水共治”和“五美遂昌”要求,拟定了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清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企业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污水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
同时,遂昌对全县90余家企业下发了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企业开展专项自查,填写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查表,并即时开展抽查。并与各企业签署了承诺书,要求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若有环保违法行为被发现和曝光,遂昌县环保部门将严肃处理。
11月18日晚,遂昌县治水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发力,开展了“五水共治”治污零点行动。当晚9时,行动人员分两组对遂昌县工业园区企业和云峰花岗岩开采加工及制砂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据统计,行动组共抽查了20家涉水涉污企业和点位,现场查封3家(其中1家违法试生产企业和2家违法制砂窝点),对5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11月19日,遂昌县环保部门牵头拟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五个一”工作方案,围绕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完善一套追究责任制度等五方面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强有力推进。
截至11月25日,遂昌共检查企业60家,出动205余人次,发出通知69份,回收企业承诺书52份,企业自查表37份,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责令停止生产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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