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5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西法 编辑/汪江军)到杭州旅游,泛舟西湖、欣赏美景是不少游客的一大乐事。但坐船这事里头有大“学问”,有的船老大收了钱,提供的服务却是“缺斤少两”,不少游客都被“宰”过。
不过这次,不少船老大却也因此被别人“宰”了。今天上午,杭州西湖法院开审这样一起奇葩的敲诈勒索案件。
被告人金某是杭州本地人,初中没毕业,据他自己说之前一直在西湖边做“野导”,已经干了十多年了。
由于经常和西湖边手划船的船老大们聊天,金某从他们口中听说,西湖景区有一个规定:西湖手划船必须划满一个小时以上,否则游客投诉的话,将对承包手划船的船工处以暂停7天营业的处罚;如果因为游客的投诉被媒体曝光,则要解除与船工的承包关系。“他们只针对外地游客,不满一个小时就匆匆赶游客上岸。如果是杭州口音的人想坐船,船老大们会直接叫游客去坐大船。”
因此,金某就瞄上了这个空子。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去年6月8日,金某带着客人乘坐斯某的船,在博物馆码头,金某就提出斯某没有按未定划足一小时。金某说,他家表妹是在某媒体工作,要叫媒体来曝光,还拨打了水域管理处的投诉电话。
斯某不想把事情闹大,就顺着金某的要求,给了他一条中华牌硬壳香烟。(经鉴定,该烟价值420元)。当天下午,金某又分别在在花港观鱼码头、断桥手划船码头,以同样手段敲诈得两名被害人,共计4700元。
同年9月15日左右的一天下午,金某又在杭州圣塘景区附近的手划船码头,敲诈被害人陈某,但由于被识破未得逞。
金某说,他原先也没想这么多,但是发现第一次敲得香烟太容易了,后面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了。而后面被敲诈的两个船老大还是向其他船家借了钱凑足给了金某。
2014年9月15日左右,金某有外地朋友来杭州,就跟朋友吹牛“跟着他在西湖边坐船,不到1小时不用给钱的。”结果上岸后,金某付钱时和船老大起了争执,船老大不愿意给钱,还报了警。“我本来想跑的,被船老大拉住了。后来民警把我们带到派出所调解,船老大赔给我50块钱了事。一直都没事,直到2015年3月,我在西湖边的时候被公安抓住了,我才知道我这是犯罪。”
今天在庭审中,金某表示自愿认罪。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当庭判决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责令被告人金某退出赃款及赃物折价款共5120元发还给被害人。
“被告人金某的错误行为,希望给大家提个醒,不要钻这种空子,触犯刑法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对于船家违反了相关规定的行为,游客们应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等正当方式维权。”西湖法院承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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