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朋友聚会喝多了酒,小伙竟从草丛里摸出一把砍刀,砍伤了路边水果摊老板。 7月17日,这起案件在吴兴法院宣判,小伙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小伙姓卢, 20岁,从外地来湖打工多年。 3月10日晚,卢某约了几个朋友到湖城新天地一家酒吧聚会,大家叫了两箱啤酒,一边喝一边玩。
当天晚饭时,卢某喝了不少酒,等到次日凌晨聚会结束时,卢某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大家从酒吧出来准备回家,卢某却走到酒吧附近的草丛里,摸出一把30多厘米长的砍刀,说是自己特地藏在这里防身用的。
看卢某有些意识不清,朋友们也没把他的话当回事。经过路边一个水果摊时,卢某突然发起了脾气。他先是对着水果摊狠狠地踢了一脚,然后挥刀胡乱砍着摆在外面的水果。
水果摊张老板赶紧出来制止,但卢某没有停手,而是向张老板砍去。朋友们还没反应过来,卢某已经砍伤了张老板的胳膊和脖子,血瞬间涌了出来。一个朋友见状拉住卢某,趁此机会,张老板将砍刀夺了过来,并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到场后,迅速将卢某制服,并将张老板送到医院。所幸,张老板脖子上的伤口虽然很长,但不深,没有伤及重要的血管。经鉴定,张老板伤势为轻伤二级。
“我们通过现场监控,了解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询问卢某时,他有七八成醉意,显然喝了很多酒。”办案民警表示,他们查明卢某此前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
6月,卢某被依法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卢某的家属赔偿了受害人张老板各项损失1.6万余元,张老板对卢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卢某酒后无事生非,持刀随意砍伤他人,导致张老板轻伤,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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