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 乐清南岸村部分村民以政府违反征地协议,改变征地用途,及部分回扣地未拨付到位为由欲进行“维权”。此时,一名自称“律师”的赵某球却给村民支了一招:闹!结果,在他的煽动下,有数百村民到工地上进行阻挠、破坏。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宣判,“伪律师”赵某球和21名村民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为城市建设需要,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南岸村村委会签订征用南岸村水田约1200亩,解决南岸村计划留用地指标约120亩的征地意向(预征)协议。2011年11月2日,乐清市征地事务管理所受乐清市人民政府委托与南岸村签订征地协议书,就拟征土地的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事项予以确认。然后,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征收土地方案等。征收土地方案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审定,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并进行公告。2011年至去年间,南岸村组织村民代表、村双委成员、老协会会长等人召开会议,商量决定引进项目相关事宜。最终,乐清市正大新生活项目进场施工。
去年3、4月,村民叶银某等人找到“律师”赵某球咨询南岸村回扣地等事项,并询问打官司的胜算。赵某球告诉他们打官司肯定赢,但诉讼费太贵,让他们不要打官司,先帮他们找人操作制造舆论,在网上发文章引起政府重视,以此与政府谈判达到目的。同年7月,赵某球、叶银某多次纠集村民开会,预谋聚集村民围堵乐清市正大新生活项目工地,迫使乐清市人民政府解决剩余回扣地拨付、赔偿问题。赵某球还称自己可以去北京联系记者,并跟村民商量好律师费为所得的百分之十,如果赢的是土地,就给他百分之十的土地,如果赢的是现金,也给他百分之十的钱。
同年7月19日早上,李某松、钱某华、叶某平等人敲锣纠集数百名村民到乐清市正大新生活项目工地,涌入施工现场进行阻挠、破坏,致使工人无法施工。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村民变本加厉,连续聚集工地闹事,造成项目直接损失共计41.9万余元,间接损失目前无法评估。
另查明,赵某球,今年53岁,硕士文化程度,原系乐清市石帆街道城管中队职工,并非正式执业律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球、叶银某等2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正大新生活(乐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中被告人赵某球、叶银某系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积极参加,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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