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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人行道收费 律师写信要求公开人行道泊位信息
2015年07月31日 10:14:34 来源: 温州商报 黄伟

   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近日,温州市一名律师发帖要求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对人行道设置咪表泊位以及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本报7月28日曾作报道)。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姜益祥在得知情况后,首先对热心的律师表示了感谢,同时也希望更多的市民能对平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多提宝贵意见。

  昨天,咪表泊位主管单位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人行道为什么收费?收费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回应:人行道是城市道路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2012]14号专题会议纪要,我市实行道路停车位属地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及财综(2004)53号、浙价服(2011)408号、省财政厅2014年收费目录等文件,明确了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属于国有资产,进行有偿使用。

  停车泊位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更多的是考虑社会效益,目前的收费标准按照(温价费(2000)217号)执行,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鹿城区的咪表收费标准16年没有调整过,参照省内其他地方为全省最低。

  从整个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考虑,政府鼓励绿色出行,公共资源是大家的,个人占用就应当支付占用成本,如果公共资源使用时免费的,则许多市民将长期无偿霸占,对于其他市民显然不公平。以咪表泊位为例,收费其实是鼓励临时停放,将有限的停车资源让更多的市民享有。如果车主需要长期使用,也必须支付更多的费用。咪表泊位所收费用将会被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经过招标。政府没有经过招标,能否直接将公共道路资源交由一家国有企业经营?

  回应:温州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简称咪表公司)于2000年9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创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999〕91号、温政发(2000)38号),进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2011年,鹿城区成立全额事业单位鹿城区公共泊位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停车收费管理。为整合道路停车收费资源管理,市委(2012)14号专题会议明确属地管理,咪表公司与鹿城区公共泊位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人、财、物整合,目前已完成了整合。

  咪表泊位收上来的钱都去哪了?能否公开收支明细?

  回应:目前咪表泊位管理和运营系咪表公司负责。这部分资金,除去咪表公司日常运营、发展的一些基本费用外,余额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类政府非税收入形式全额上交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自行车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及城市道路维养、修复和管理。

  对于市民关心的收支明细,属于不公开范围内,因此具体数据目前不能对外公布。但请市民放心,所有的收入及支出都由审计和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与民。

  有市民质疑,原本停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因违停被处罚,而同一路段为何咪表泊位设置后就不用抄牌而泊位旁的人行道仍会遭抄牌?

  回应:目前全市共有车辆40多万辆,而泊位只有18万个,泊位资源明显不足,因此根据实际需要,政府出台了《鹿城区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在条件允许的人行道上增加临时泊位。但是泊位的划线并非市民想象中这么简单,首先要进行现场勘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行道进行各方评估,城管部门认为可以施划的车位数上报交警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估,交警又会根据行车安全、交通流量等因素对车位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到实际现场施工时,还要考虑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再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市区人行道上设置的咪表泊位是合法设置和施划的,因此未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属于违法停放,将会被抄告。

标签: 人行道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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