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鞋厂老板想给企业转型,没摸清楚状况,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追求高利润,做起了医药HGH项目。其实这样做,就是生产销售假药(详见本报今年6月12日报道)。而且,和其他售假案相比,销售假药的后果很严重。前天,绍兴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此案中共有11个被告人被判刑。尤其是作为投资商的“王老板”除了自己获刑,儿子、儿媳也被判了刑,一家子仅“罚金”就达1300多万元。
经营鞋子生意20多年的“王老板”,眼见传统鞋业生意每况愈下,2011年9月通过朋友赵某,认识了一个“生物科技”专家王某某。这位“王专家”给他介绍了一个“HGH”项目,两人一商量,“王老板”便投资近200万元予以生产。根据双方约定,成立了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由“王老板”提供生产场所和资金,该“专家”负责技术支持及生产、销售“HGH”,并约定“王老板”占公司股份的80%,“王专家”占20%。为了给儿子的事业创造一个新的春天,王某还让自己的儿子小王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管理财务和部分销售,儿媳郑某则任销售主管。公司成立后,招进了一批销售人员,其中有不少还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就是这样一家“高大上”的科技公司,却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证,但他们却自行配制、生产、销售“HGH”等药品,还冒用其他正规药厂的包装,产品还远销海外。后经鉴定,该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这些HGH均是假药。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的11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而因为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本案也被酌情从重处罚,前天,绍兴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王老板”和“王专家”分别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王老板”本想搭个平台让儿子事业有所突破,没想到把儿子、儿媳也拖下了水。前天,“王老板”的儿子小王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儿媳郑某被判3年、缓刑5年,而介绍人朋友鞋匠赵某则获刑2年。其余一些员工、刚刚应聘的大学生员工,也分别被判处6个月~2年不等的刑期及缓刑。
除了获刑外,“王老板”这一家子还将面临巨额“罚金”。“王老板”和儿子、儿媳被同时判处罚金分别为1200万、100万和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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