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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朋友醉驾不被起诉 被罚2000元
2015年08月02日 08:09:37 来源: 杭州网 裴军 徐素明 郭婧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郑丽(化名)在农家乐吃饭,因喝了酒,她找代驾开车回家。

  回到家没多久,她开车去KTV找男友。到了KTV,两人吵架了,郑丽不听劝,开车就走。半路上,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她联系朋友小朱,让小朱帮忙办取保候审。小朱成了郑丽的保证人。

  随后,郑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至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检察机关始终联系不上本应取保候审在家的郑丽,于是转而联系保证人小朱,通知他联系郑丽到检察院接受讯问。

  “这案子怎么到你们检察院了,要不我过来一趟吧,我有认识的交警的……”被告知必须郑丽本人前去接受讯问后,小朱说会联系的,但事后没了回音。检察机关再打电话给小朱时,他先是说郑丽去江山了,一两天后就回来。后来又说郑丽的亲人过世了,让检察机关再等一两天……

  感觉不太对劲的检察机关请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后发现,郑丽压根没离开过柯城,只是丢了手机换了手机号码才“失联”。

  郑丽到检察机关后交代,自己取保候审在家期间,与小朱一直保持微信和电话联系,但小朱并没有告诉她检察机关传唤了自己。相反,小朱曾跟她说“这事不用你管了,我会帮你摆平的”。

  做完问询笔录后,郑丽迟迟不肯走,一直问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是不是漏了什么材料没给她,“不是应该要给我一张不起诉的决定书吗?”令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最后,郑丽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而在这其中不懂法乱说大话的小朱,也根据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由公安机关对他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标签: 醉驾 责任编辑: 陆海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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