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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收费公路将基本以高速公路为主
2015年08月07日 19:16:4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8月7日讯 今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今天上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就此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会上讨论主要聚焦三大热点:为什么要修订《条例》,为什么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为什么要对收费期限规定进行调整?

  为什么要修订《条例》和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省交通运输厅陈利幸副厅长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公路网的逐步连线成网以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现行《条例》原先设定的一些条款和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因此,交通运输部启动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可以说,《条例》的修订顺应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家公路网逐步连线成网以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的要求,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国家财力的需求与可能,以及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明确了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新建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

  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公路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条例》修订遵循“用路者付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强政府监管”四个原则,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较好地兼顾和保障了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水平通行服务。

  为什么要对收费期限规定进行调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其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为什么这样设计此制度?主要是一方面体现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也使一些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收回投资和合理回报成为可能。

  对高速公路在政府统一管理下项目债务偿清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的规定,大家理解总体上讲还是“用路者付费”原则的体现,但此时的收费仅仅是维持公路良好技术状况、保障车辆安全通行的收费,其收费标准将大大降低。

  我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费用占总收入的22%左右。

  省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孙校伟介绍,以去年为例,全省收费公路收入为261.1亿元,支出为258.5亿元,包括还本付息支出177.3亿元、养护支出28.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28.6亿元、税费支出23.4亿元以及其他支出0.6亿元。

  从去年数据来看,如果高速公路去掉还本付息的支出,每年的养护管理费用为57.2亿元,占总收入的22%左右。

  专家意见

  省财政厅专家郭定方表示,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仅仅依靠财政投入,浙江高速公路是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成就的,很可能到目前为止全省也就一、两条高速公路。因此,收费公路政策必须坚持。

  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认为《条例》的修订体现了依法治路的精神。他指出,必须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监管,公开收支情况。徐剑锋还认为,各条高速公路之间的收费也要做好平衡,“举个例子,上三高速和诸永高速都是往温州去的,如果上三结束经营期降低收费标准,势必成为更多司机的选择,那么诸永高速如何在经营期限内保障收入呢?这之间的平衡需要交通部门考虑。”

  此外,不少专家还提出重大节假日实施小客车免费政策也应该在《条例》中明确,今后是否还要继续执行。如果继续免费,全省十几个亿元的通行费免费额该由谁来买单等。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将认真分析研究与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汇总整理后报送交通运输部参考。

标签: 高速公路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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