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人民日报》给“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个热门话题整了个专版,对浙江等3地在这方面的积极探索做了集中报道呈现,顺便还抛出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下”了之后怎么办?引发大家对于干部调整这个老大难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从6月底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到7月底中办印发、党媒全文刊登、中组部负责人就此文件答问记者。这一话题一直备受众人关注。
对于官员而言,此事关乎个人仕途,当然得仔细研读;对于老百姓而言,看到中央下决心从严治吏,着手解决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官场潜规则,自然也是给予了高度期待。
而浙江之所以能在这事上成为全国的典型榜样,也正是因为其在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动了真格。
能上能下,干部队伍才不会沦为一潭死水。2013年5月31日,浙江省委专门召开全省干部队伍建设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能上能下机制建设过得硬打胜仗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制度依据。
什么样的干部能上?浙江很明确,一是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型”干部,二是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
什么样的干部要下?浙江明确考核不称职、末位淘汰、失职问责、群众满意度低等4个方面20种具体情形,将“不能干、不敢干、不会干”等3种“坚决不能用的干部”,通过制度化要求,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在今年的“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报告会上,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再次提到了这一问题:对为官不为、当“老好人”、做“太平官”等现象,加大治理力度,动真格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出,做到凭实绩论英雄、以德才用干部。
而年初公布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2013年以来,浙江省市县两级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1025人,其中降、免职420人;对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苗头的142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这样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那就是“在浙江,暮气沉沉、不敢担责、不负责任的干部,是难以待在重要岗位上的”。
近日,浦江县14名县管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年度考核排名末位、“不严不实”等原因被免职、降职,也正验证了此言不虚。
对于领导干部为什么“下”、怎么“下”,相关规定中都有详细说明。至于“下”了之后怎么办,规定只说,依据不同情况,一年或两年内不得提拔。表现突出者,可再度提拔。但它却忽视了现实中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破罐子破摔,消极怠工。降我的职?不跟你们玩了!
这个难题,怎么破?当然首先是要引导其做好心态调整。
人们总喜欢拿自己当过的最大的官来说事儿,就像大学生在简历上恨不得都写上自己是学生会主席一样。降职的人,往往还迷恋着昔日的高位,降了职,觉得面子上挂不住,丢人。但这绝不是自暴自弃的理由。邓小平当年还“三下三上”呢,这点挫折都受不了,才是真正的丢人吧。
如果实在扭不过这个弯,作为组织部门,那就清清爽爽按规矩办事。该再调整就再调整,该淘汰就淘汰。制度定了不执行,那跟没定有啥分别。
现在很多人,总把公务员跟安逸挂钩,觉得这就是个“铁饭碗”,以为只要进了这个门,就可以混吃等死了。抱着这种想法去考公务员的人,奉劝还是省省吧。
铁饭碗的牢固程度只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不信你上去抡几锤子试试,铁饭碗也是会裂的。所以,别再想当然地把考上公务员与捧上铁饭碗划等号了。只要不犯错,就能旱涝保收?只要当了领导,就不会再回到过去?没那么容易了。
能上能下是个动态的过程,就像股市,有涨有跌才是常态。如果一直单边上涨,那跌起来的时候就成股灾了;同样道理,如果我们的用人制度只能上不能下,那到时候下起来,恐怕就不单单是个别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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