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丽水日报记者 林坤伟 通讯员 练君燕)“经过这么一次约谈,让我们对一些平时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在日后的工作中做到引以为戒。同时,认真督促身边的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日前,龙泉市某乡镇党委书记经过约谈后,向龙泉市纪委作出了承诺。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弦越绷越紧,如何有效从严监督干部,日益受到各方关注。为了更好开展约谈工作,将更多干部纳入到保护范围,龙泉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三级约谈”制度,即科级领导干部正职、“一把手”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由纪委书记或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约谈;涉及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一般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常委约谈,个别情况需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约谈;涉及其他(科级以下)人员的信访问题需进行约谈的,由信访室负责人安排人员约谈。
在确定需约谈对象后,龙泉市信访室以“信访约谈通知书”形式通知对方,约谈内容主要涉及廉洁从政,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勤政廉洁、为民爱民、政治素质等方面问题,而这些方面的问题一般不构成严重的违法违纪,不需要立案查处。
“对于经过信访初核后,认为确实存在违纪事实,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但需要进行批评教育的也纳入约谈范围。”龙泉市纪委信访室主任吴丽霞介绍,目前龙泉市包括信访反映问题、轻微渎职在内的约10大类的事项都已被纳入到约谈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尽量做到约谈全覆盖。
约谈结束后,龙泉市信访工作人员及时整理所有谈话纪录,并写出约谈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报分管常委或者分管副书记、书记审阅;若对方问题已经触犯党政纪的,约谈材料则将全部移交案管室或者案件检查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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