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报智库专家、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
浙江在线09月15日讯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七分民营,三分国有”,是浙江经济所有制结构的最大特色。特别是在制造业,以及其他竞争类产业中民营经济所占的比重还更高一些。而浙江的国有企业的效益也是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的。
从上世纪80年代,浙江就开始进行推进国企改革,在全国来说算比较早的。当时国企改革的重点是围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微观经济主体进行。在操作层面主要是通过减利、免税为国企纾困。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浙江的国企改革推进得比较快,股份合作制成为当时推动国企改革的主要形式。大型的、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被保留下来,而国有小型企业或集体企业有些被出租或出售给集体、个人。
此外,一些地方性国企或集体企业通过股权改制,成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开始迅速提升。
近十几年来,浙江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0%~70%之间。浙江国有企业只占全国国有企业数的2%左右,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净资产、净利润在全国位列前茅。在浙江,国企和民企之间其实是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一方面,很多浙江民企创办之初其实是为国企做配套服务的;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占比较大,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国企也要遵守游戏规则。
去年9月,浙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三类:竞争类企业、功能类企业、公共服务类企业。这其实是非常符合国际上对“国企”(虽然欧美不叫“国企”)的定位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提供基础公共服务,要讲求社会效益;竞争类企业,特别是竞争性已经很强的领域,要有序进退;功能类企业,可以引入民营企业加强竞争。
当然也确实存在着民资进入一些公共领域,结果却亏损的情况,最后民资不得不退出。民资在投资这些项目时,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认真评估。而政府也要对项目有全面的考虑,不能只将投资缺口大、投资期长、项目效益差的进行包装引资,否则不利于民资发展,也难以持续。
本报记者詹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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