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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首批公布286个7个在浙被救
2015年09月22日 06:48:27 来源: 今日早报

   浙江在线09月22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李攀)

  《亲爱的》、《失孤》两部讲述“打拐”的电影,模糊了很多人的眼睛。

  事实上,它们背后折射出一个社会难题:如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建立寻找失踪儿童的渠道?

  近几年,不断有专家学者提出设想:建立全国新生儿指纹、DNA基因库。受制于种种现实条件,这个设想尚未实现,幸运的是另一条“寻亲”渠道日前正式开通了。

  9月19日,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 (http://qgdgxq.mca.gov.cn)上线。截至昨天19时,该平台发布了286名被公安机关解救的孩子的信息,其中7名孩子在浙江获救,最小的一个今年才1个月大,目前他们大都生活在温州、宁波的寄养家庭。

  宝贝们想回家,可是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呢?

  短短三天,网站访问量超过了300万

  9月19日,“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线。

  截至昨天19时,平台上共发布了286名被各地公安机关解救的儿童信息。

  网站主页上有6项主要检索途径,包括被拐孩子的姓名、解救区域、解救时的年龄、性别、身份特征、衣着等。

  其中在浙江被解救的孩子有7名,6名由温州苍南县社会福利院负责照顾,另外一名生活在宁波市恩美儿童福利院。

  短短三天时间,平台的访问量就超过了300万。

  这些被拐孩子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转发了所有孩子照片的组图,希望能帮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昨天,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也被“刷屏”了,有人说,“朋友圈里的一次转发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在浙江被解救的孩子中,最小的才1个月大

  寻亲平台上的每个孩子,都被备注了目前所在的收养机构,方便家人寻找。

  昨天,苍南县社会福利院的电话响个不停,有媒体打来的,也有很多爱心人士,询问被解救的6个孩子的生活状况。

  “我们多么希望有个电话是这些孩子的父母打来的。”福利院工作人员说。

  该院一位姓林的院长告诉记者,这些孩子都是在今年3月到8月期间,由公安机关解救出来,被陆续送到福利院的,“他们送来时都没有名字,刚开始用被解救时的地点做代称,有4个是在灵溪镇,1个在藻溪镇,还有1个在苍南高速路口的出租车上。”

  这6个孩子全部是男孩,最小的才1个月左右大,最大的可能有6个月大小,身材最瘦小的只有50厘米。

  林院长说,那名在出租车上被解救的孩子,送到福利院不久后被检查出来先天性肝脏不太好,“孩子太小了,现在还无法进行治疗,福利院安排了一名保育员照顾他。”

  为了让其他5名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在家庭的环境中成长,福利院方面为他们找到了寄养家庭,并定期回访,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

  “这些孩子真的太可怜,他们才出生不久就被人贩子拐卖。”林院长说,如果孩子父母看到平台上孩子的信息,可以尽早和他们联系,让孩子们早早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

  昨天,记者从温州公安部门获悉,有关被拐孩子的相关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案情暂时不能对外公布,公安部门也将尽全力寻找每个孩子的父母。

  这个大眼睛的孩子,已在寄养家庭生活了4年

  在7个孩子中,有一个孩子情况挺特殊的。

  他有自己的名字,叫“葛非非”,寻亲平台上有关他的信息也最为详细:2011年,他在宁波象山一处出租房里被解救,男,年龄1岁左右,大眼睛粗眉毛,解救时穿着一件绿色T恤。

  “葛非非不是他的真实姓名。”象山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赖晶晶说,这个听着有点像女孩的名字,是“买”下孩子的那户人家给他取的。

  赖晶晶对这个孩子印象特别深,“他刚刚被解救的时候,睁着一双大眼睛,没有哭闹,但看着特别让人揪心,他好像感觉到自己离开了亲生父母。”

  由于象山没有福利院,当地民政部门将孩子送到了宁波的恩美儿童福利院,后来由一户寄养家庭照顾。

  赖晶晶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是那对从人贩子手中买下“葛非非”的夫妻,好多次找到民政部门,想要知道孩子在哪里生活,甚至想把孩子带回去。

  去年,当赖晶晶看到电影《亲爱的》里的一段情节:养育被拐孩子的农村妇女李红琴在福利院里嚎啕大哭,恳求见孩子一面。她的心里不禁一怔。

  在她看来,被拐卖的经历,在这些孩子的人生中都会留下一道疤痕,即使是被收养后,亲生父母找到了他们,骨肉团聚结局圆满,但和收养家庭或者寄养家庭刚刚形成的关系再次被打破,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柔软的人生要几次学会融入,都是一个非常纠结、尴尬甚至残忍的过程。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宁波恩美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说,孩子目前在那户寄养家庭生活得很好,福利院定期会去看望孩子,除非有确切孩子亲生父母的消息,否则福利院也不便去打扰寄养家庭。

  -新闻助读

  民政部门:

  允许收养打拐解救儿童

  事实上,收养照顾打拐解救儿童一直没有一个“成文”的规定。

  通常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会采用“先收养后寄养”的方式,因为“什么环境都比不上家庭环境对孩子成长的意义”。

  9月19日,在寻亲平台上线的同时,民政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目的很明确:给这些孩子找一个家。

  通知上说,由于我国缺少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的相关规定,此类儿童难以回归正常家庭健康成长。

  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保护机构虽然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物质保障,却无法替代家庭的呵护和关爱,无法提供一个充满亲情、慈爱的家庭氛围。

  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要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

  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收到证明后,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才能进行国内送养。

  《通知》规定,收养人、送养人(社会福利机构)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要签订收养协议,约定如被收养儿童的亲生父母查找到儿童并提出抚养请求,收养人保证配合公安、社会福利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如其亲生父母符合继续抚养的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通知》还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打拐解救儿童被收养后,公安机关查找到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又查找到该儿童;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公安机关确认该儿童确属于被盗抢、被拐骗或者走失的。满足以上3个条件,收养人应当与社会福利机构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省收养登记处)获悉,目前我省暂未收到相关文件通知。不过该处负责人表示,这则通知明确了收养打拐解救儿童的程序,今后如何去帮助这些孩子,民政部门下属将“有据可依”。

标签: 打拐|儿童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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