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小江还是余姚市河姆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今年6月,他辞职回家。
虽然已经离职,但小钟还是会在派出所出现一下。不过,小江来派出所不是跟大家攀交情叙旧,而是来“创收”的。
从今年7月初开始,到被人当面撞破,小江在河姆渡派出所的宿舍里,一共偷了4100元,而这些钱,都是从同一个民警的包里偷来的。
昨天,因为小江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6000元。
小江今年23岁,在余姚公安局河姆渡派出所做了两年左右协警,今年6月辞职。
离职之后,小江一直待在家里,年轻人爱好不少,却没有经济来源,一时犯了愁。
想来想去,小江脑子里开始冒出歪念,“我就想着去河姆渡派出所的民警寝室偷东西”。
小江思量,自己在河姆渡派出所工作过,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而且大家都认识他,所以进出宿舍应该不会引起警觉。今年7月初的一天,上午10点多,小江走进了河姆渡派出所。
因为是熟人,大家也没怎么在意小江,他就径直走进宿舍区。有一间宿舍的门开着,小江溜了进去,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放在上铺的黑色拎包。翻包后,小江翻出了1400元现金。
第一次尝到了甜头,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更没有人找他麻烦,小江的心思活络起来。
7月15日、20日和31日,小江又溜进寝室偷钱,四次一共偷了现金4100元。
7月31日,小江刚刚翻出1000元钱放进口袋,打算离开,一出寝室门,却迎头碰到民警小钟(化名)。
而小钟正是这间寝室的主人,小江前后几次偷的钱,也都是小钟的。前面几次失窃,早就引起小钟的警觉,现在看到小江慌慌张张地从自己寝室出来,小钟心里明白了大半。
当下,小钟就问小江来做什么,小江却支支吾吾不吭声。“我直接让他把钱拿出来,他就从口袋里拿出了1000块钱还给我。”
随后,小钟把小江移交给其他民警处理。
案发后,小江和家属把全部赃款都退还给了小钟。昨天上午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处罚金6000元。
通讯员陈文铮 钱江晚报记者龚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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