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5日讯 (通讯员江检辛成今日早报记者陈洋根)
昨天,杭州江干区法院审理一起保险诈骗案。车主在事故后车子“小伤”,却要求汽修厂大修,或本来不能走保险理赔的维修,都通过汽修厂故意制造事故,用这种方式扩大损失,以获取保险理赔。
检察官指控,杭州下沙学源街附近一家名为杭州智勇汽车养护行(汽修厂)的老板胡某在经营中,多次伙同亲友、员工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为自己和车主谋利。昨天8人受审。
汽修店伪造单方事故,免费维修留顾客
2014年9月,中国人保杭州公司稽查部在审查一起3月12日报案的宝马车与骊威车相撞事故中,发现两车碰撞痕迹有疑点,进而发现骊威车主徐某是修宝马车的员工。梳理材料后又进一步发现,有10多起事故案件的驾驶员,都是上述修理店老板胡某或其家属、朋友、同学、小工。
保险公司怀疑胡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报了案,由此揭开胡某的汽车养护行的惊人内幕以及胡某等人的“生财之道”。
据检察官指控,胡某等人进行保险诈骗要追溯到两年前。2013年1月的一天,汽修店来了位老顾客郑先生,开着奔驰R350来洗车。洗车时发现前保险杠破了,车主不知什么时候弄破的。按正常情况,保险杠维修是没法走保险理赔的。
“我们可帮你想办法把保险杠修好,你自己不用掏钱,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出。”胡某提出可以走保险,并且说,所有程序都会帮忙办理的。
随后,胡某带员工赵某在下沙学源街一小区门口附近故意开车碰撞石墩,伪造单方交通事故现场,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警,且让赵某出面谎称是驾驶员。最后,他们骗得保险理赔金8485.5元。胡某说,保险理赔的这些钱,刚好够维修郑先生车子的保险杠。
故意扩大损失赚保险金,勾结定损员作案
2014年1月10日晚上,胡某喝喜酒回来,开着借来的宝马车,不慎撞到岳父停在自家小区门口的尼桑蓝鸟车。胡某干脆故意碰撞尼桑蓝鸟,扩大事故损失,然后报警。在这期间,胡某让岳父谎称是其在倒车过程中撞到了行驶中的宝马车,骗取交警开具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尼桑负70%的主要责任、宝马负30%的次要责任。这次,胡某和岳父共骗取保险金2.96万元。
在昨天受审的8名被告中,陈某的身份有些特殊,案发前他是中国人保杭州分公司定损员,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和定损。平常与胡某打的交道较多,是要好的朋友。
2014年3月12日的事故中,宝马车主是胡某朋友,开车时撞到石墩,以为没事,后来看到左前大灯撞玻璃撞破了,自己也没报到保险公司,直接开到胡某店里修,且全权委托胡某帮忙处理保险事宜。
车主以为,胡某会按他说的帮他报保险走流程,可能自己还得出点钱。没想到,胡某却有门道,当天下午事先联系人保公司定损员陈某,问他负责哪个路段的定损,并告诉他有两辆车要他看一下。
之后,胡某开着宝马,选了陈某负责的路段之江路沿江隧道,与徐某开的骊威伪造两车相撞事故。而后报保险公司,陈某接到定损任务后,让胡某开到钱江新城处理,明知事故系伪造,出具了《杭州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认定徐某开的骊威负全责,骗取保险金近2万元。而据陈某称,之所以帮对方的忙,是平时胡某常会给他烟、水果等礼物,且有侥幸心理,想想这种事也较多,不一定查到。
称是行业潜规则,汽修厂老板面临5年以上刑罚
“我以为这是行业潜规则。”28岁的汽车养护行老板胡某法庭上说,车主修车不用掏钱,维修厂可以维护并发展潜在客户,又可以获取维修费,是“两全齐美”的事,并不知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辩护律师认为,胡某等人也是行业潜规则受害者,因汽修行业普遍存在这样的行为,如果胡某不这样做,在汽修业可能难以生存。
因胡某至少参与5起保险诈骗(个人骗保涉案金额1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如果作案3起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涉案金额8.3万余元,检察官建议对胡某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其他被告在5年以下量刑。对此,胡某懊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在发生汽车保险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报保险,并确定是否要走保险程序,千万不要因事后想走保险或为省些修理费而伪造事故,不要听信修理厂人员的教唆,因这样的行为涉嫌保险诈骗,一不小心就可能要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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