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邓国芳)
9月28日,浙江日报记者在绍兴暗访“河长制”落实工作,引起当地极大关注和重视。绍兴市治水办先后两次向省治水办和本报《治水拆违大查访》栏目反馈整改情况,表示要进一步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完善河长公示牌设置,强化河长履职,确保治水取得更大成效。
绍兴市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说,省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反映出绍兴市在河道保洁上还存在一定盲区,尤其是在台风季节河道水位较低时,这些问题暴露得更多。下一步,将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加大对县市区“水岸一体化”保洁的督查力度,加强暗访检查,落实问责环节,确保河道保洁无死角。
针对记者查访中发现的问题,绍兴市治水办已责令河道所属地和“河长”,立即落实每条问题河道的整改措施。如东湖镇浣里江塘湾桥东南侧偷倒垃圾及河道漂浮物问题,东湖镇已于当天下午清理完毕。同时,要求当地镇行政执法队加强夜间巡查,依法查处偷倒行为。河长公示牌已调整至醒目位置,并已着手制作提示牌(有监督电话),打算放在垃圾倾倒处,并附上“绍兴河长”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方便群众监督和举报。
国庆长假期间,当地已按照省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的要求,对全市面上所有河长公示牌进行再次排摸,对公示牌信息不准确、样式不规范、位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整改,并适当增加公示牌设置密度,研究制作河道保洁警示牌、宣传牌等作为河长公示牌的补充。
此外,绍兴市已强化对全市各级河长,特别是镇、村级基层河长履职情况的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同时,大力推广全市各地党员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村嫂河长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支持“五水共治”工作的热情和责任。
记者督查当天和次日,柯桥区治水办工作人员先后三次踏看镜湖村柘林村内河。据了解,该河去年经集中整治、截污堵源后,已告别垃圾河和黑臭河之名。目前,该河道清淤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可完成清淤。该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已完成设计预算等招投标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招标,预计10月底可开工建设,到2016年3月完工。“我们将以‘河长制’为抓手,继续加强巡查,高标准做好河道保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柯桥区治水办综合组组长陈秀英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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