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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硬路肩”不算“应急车道”处罚轻震慑力低交警徒奈何
2015年10月10日 05:41:02 来源: 今日早报

   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通讯员王玲玲 吴锦全 今日早报记者 陆海峰)

  整个国庆假期,全国高速公路都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堵车”、“事故”不免成为“家常便饭”。而一旦面对这些情况时,高速公路上总是免不了会出现车辆排队通行的情况。

  这时候,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便成为不少司机赶路的“捷径”。

  刚刚过去的这个“十一”黄金周,这种现象尤其频频发生:

  10月1日,浙江甬台温高速燕居岭隧道附近发生车祸,一名货车司机被卡驾驶室内,因为生命通道被社会车辆占用,使得救援车辆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导致司机丧身;

  10月4日,一辆轿车载着怀孕9个月的高危孕妇,从福建龙岩连城赶往龙岩市区就医途中遇堵,警方赶到后将应急车道上的车辆清空,并为送医车辆鸣笛开道,遗憾的是,孕妇最终还是流产了。

  据了解,“十一”长假期间,浙江高速交警共处罚了1.9万起占用生命通道违法行为,其中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就查处了近千起。

  生命通道为何屡屡被占,甚至一堵车就变成常态?到底该如何来保障高速公路上的救援通道?记者这两天作了一番调查。

  长假期间

   占用应急车道呈现递减趋势

   高速交警主要通过抓拍

   和现场执法来管理

  昨天下午2点左右,李先生驾驶着浙C牌照的雪佛莱,在途经S14杭长高速往杭州方向紫金港附近时,面对前往半山和三墩方向的分匝道口,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走了,就停在路边辨路。

  交警经过询问后得知,他从安徽马鞍山出发,前往温州,平时这条路走得不多,不确定是不是该从这个分匝道下去,于是就停在硬路肩处,打算打电话向朋友问个路。

  当高速交警问及“知不知道停在这个位置有多危险时”,李先生一脸茫然,最后他被处罚200元。李先生称,以后在高速公路上再也不随意停车了,并且在出发前,会做好功课,熟悉线路。

  无独有偶。昨天中午,记者跟随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民警上路执法时,也发现了一辆红色的马自达轿车停在杭甬高速杭州方向红垦枢纽附近的硬路肩上,经民警鸣笛喊话后,司机意识到错了,立即驶离了。

  据了解,针对高速公路上占用生命通道的行车或者停车行为,高速交警目前主要通过非现场抓拍和现场巡逻结合的方式来管理。

  “我们发现,通常是在前方遇到事故或者因大流量形成缓慢通行的时候,车主才会选择走硬路肩。”杭州高速交警支队于警官说,“而在畅通的情况下,如果出现临时停靠一般都是在辨认道路,时间也不会太长,但在路面执勤时,我们一旦发现,还是会让他赶紧离开。”

  说到长假期间的管理,于警官告诉记者,因为那段时间事故频发,对于生命通道的管理,大多数只能通过抓拍来完成,如果在现场巡逻时碰到侵占通道的,高速交警会通过喊话和鸣笛进行劝离。

  记者了解到,“十一”长假期间,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共处罚了970起占用生命通道违法行为,其中在萧山互通和红垦枢纽附近,这类违法行为比较突出。

  “主要还是由于该路段车流量比较大,一旦行车排队通行后,很多车主便会自作聪明挤到生命通道上去。”于警官说,“不过从抓拍情况来看,整个假期期间,违法行为的数量呈现出逐日递减的态势,这与长假中后期引发对应急车道占有现象的关注有很大关系。”

  拿杭甬高速萧山互通为例,10月1日当天共查处157起占用生命通道违法行为,而到了10月7日返程高峰这天,只查处了9起这类违法行为。

  同是占用生命通道,违法成本为何大不相同?

   “应急车道”不等同“硬路肩”有明文规定

   高速交警依法执行徒唤奈何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那就是同时占用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但违法成本却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办法》,如果在高速公路拥堵的情况下,在处罚时,车主所处区域属于硬路肩,那么将会面临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如果在处罚时,车主所处区域属于应急车道,那么将会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为什么占用“应急车道”与占用“硬路肩”处罚会有不同?两者不都是高速公路除去正常通行的车道以外,以实线隔开的“生命通道”吗?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高速公路路肩是指高速公路最右侧车道边缘到路基边缘,经加固后供机动车停车使用的路面。设计速度120公里的高速公路路肩宽度3米至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的高速公路路肩宽度2.5米至3米,设计速度80公里的高速公路路肩宽度1.5米至2.5米。

  而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行车道相邻,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以路面标志的指示为准。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交警杭州支队管辖范围内的杭州周边高速公路上,生命通道根据路面标志都属于硬路肩,也就是说,车辆占用生命通道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只能处以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由于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我们在日常执法中碰上此类违法行为,处理起来也很无奈。对司机来说,只罚200元,也就比在市区违停多罚了50元而已,完全起不到震慑的效果。”一名路面执勤的高速交警如是说。

  “其实硬路肩和应急车道根本就是同一回事。但是由于相关文件的规定,导致对这两者进行区分时,只能根据路面标志为准。”一名业内人士说,“据我了解,省内的高速公路普遍存在这两种叫法,处罚也不一样,杭州范围内只有杭州绕城高速属于应急车道。”

  省内高速部门

   增加科技投入加强管理

   有关学者称

   需要继续健全法制

  记者从浙江省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省内各高速支队都在加强对于“生命通道”的管理,不光是从警力上,同时还在科技上加强了投入。

  据了解,早在“十一”黄金周前,温州高速交警就曾利用无人小飞机进行抓拍,杭州绕城高速交警和嘉兴高速交警也在研发专门抓拍硬路肩违法的摄像设备,其他高速交警支队也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硬路肩违法。

  但是,也有人指出,生命通道被占用的现象频发,最关键的还是违法成本过低,更何况还存在性质相同,标准却不一的矛盾。

  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吴伟强表示,“按照现在的处罚,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最严重的处罚不过是罚200元和计6分。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个车主一年12分的定量来说,都有‘二次违法’的机会。”

  吴伟强指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出现紧急救援的时候,需要救助的人员根本就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把他们从生死关头抢救回来,只有那么一次机会。”

  吴伟强说,一般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计6分,跟这类违法行为一样,但是这类违法行为产生的意义就不一样了,“闯红灯行为一旦造成事故后,整个现场是一个开放的空间,救援人员可以从四面八方进来救援,而高速公路上只有这么一条生命通道。”

  而针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却存在不同成本的处罚情况,吴伟强认为,这本身就很荒唐滑稽。

  “不管是硬路肩还是应急车道,不能因为建造标准的不一样,而偷换两者的概念,因为它们起到的作用是完全一样的,它们就是高速公路的生命通道。”吴伟强表示,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是要跟上,完善相关的标志、标识。

标签: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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