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依法对洪航勇决定逮捕
2015年10月14日 05:00:49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翁浩浩) 10月1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省检察院依法对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航勇(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台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标签:
检察院|洪航勇
责任编辑:
吴盈秋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