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罗丽英 耿丽) 一团和气、走过场式的集体决策,如今在杭州上城区望江街道绝迹。
在最近举行的一次街道集体决策会上,有一名班子成员提议,根据上级要求,准备根据往常做法支付8万元咨询服务费,请一家有经验的公司编制某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话音刚落,班子其他成员争相提出质疑,提议人无言以对,最后该议题未获通过。
这一变化,得益于上城区正在开展的规范“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机制试点。围绕领导干部严以用权,上城区着力规范重要事项决策机制。近半年来,望江街道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有93个,其中14个事项由于方案不成熟或存有瑕疵,在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被否决。
街道党工委书记朱黎明介绍,上城区对参加试点的11家单位,明确提出民主决策“三不准”:提出议题不准搞临时突击,除应急抢险等重大、特殊事项外,其他议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与会人员;主要领导不准提前表态,集体研究必须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其他与会人员先发言;决策记录不准留空白,所有决策程序、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不论是提出议题,还是参与讨论决策,都动真碰硬、群策群力,才可能过关。”
“这正是我们开展试点的用意所在。”上城区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三重一大”事项是权力运行最核心、重要的部分,必须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公开透明、有效落实。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决策时不够科学、民主,当决策出现失误或造成后果时,常以“集体决策”、“班子责任”来应对搪塞。“实行‘三不准’,就是为了防止决策‘一言堂’、问责‘和稀泥’现象产生。”这位负责人说。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得以及时完善。上城区公安分局最近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涉及资金上千万元的“新增200个监控点位及三维地图软件开发”这一议题,与会人员认为监控点位布局不够合理、资金使用量过大,并提出不少改善和细化建议。虽然这一议题被推后缓议,但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意见建议,是我们以前没有想到的。”
上城区还通过强化全程监督,严防决策和执行走样。紫阳街道纪工委对党委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跟踪审核、督查,一经发现问题则督促整改。清波街道班子成员每月向党工委报告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并将所有“三重一大”事项输入“党建民生实事项目管控平台”,实行全程实时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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