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市区温迪路南巷十字路口,的哥张师傅驾车撞上一辆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车主索赔8万多元。截至昨天,双方就10日的这起事故的赔偿问题仍未商议出结果。
事情发生在本月10日晚7时30分。
“我平时看到豪车总是躲得远远的,没想到这次撞上了自行车里的豪车。”张师傅说,当天途经市区温迪路南巷十字路口转弯时,他看到前方的宝马车行驶缓慢,为避开那辆车,他把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却撞上一辆自行车。骑车的年轻人没受伤,自行车受损。张师傅准备掏几百元赔偿,可那名年轻人说的话却让他傻了眼。“我这车买过来要11万多的。”
“我第一反应是:碰到想多要钱的了。”张师傅说,没想到第二天他到自行车车行一打听,店主报价11万多元。
张师傅是安徽人,在温州开出租车10多年了。他说,这辆出租车是与朋友合租的,他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
昨天,记者在市区一家自行车店里见到了这辆“受伤”自行车。店主林先生说,这辆自行车是“梅花”牌(COLNAGO C60),是意大利进口的,好多人叫它“自行车里的法拉利”。
店主林先生介绍了自行车的受损和预计修理费用。“后拨、轮组都有损坏,车架、坐垫和车把有不同程度碰擦和变形。”林先生说,车架48000元、轮组25000元、车把3700元、后拨3600元、坐垫2066元,更换这5样要82366元。
自行车车主张先生称自己是名自行车爱好者,不愿透露职业。他说,一年半前就订了这辆车,今年10月才等到货,没想到还没骑几次就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的要求就是把受损部件都更换。
昨天,的哥张师傅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自行车的定损情况进行核实。负责保险定损的工作人员说,张师傅这辆出租车投保了第三方责任险,根据规定有一定不计免赔的额度,保险公司承担80%,他要承担20%。
张师傅说,根据对方开出的价格,除去保险,他自己要赔付16000多元,他认为自行车坐垫、手把等只是轻微受损,没必要全部更换。
双方均表示,如果调解不成,可能走法律程序解决。
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薄士坤律师说,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张师傅需要为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自行车部分损坏是张师傅的行为所致,理应承担该部分的维修费用,这与张师傅主观上是否知晓自行车价值无关。建议张师傅,与自行车车主就定损项目沟通,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对自行车维修项目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明确受损零部件是否需要更换。此外,张师傅应注意留存证据,例如事发时自行车车辆受损部位照片等,以便更好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过度维修带来不必要费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