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对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决定逮捕
2015年10月20日 05:36:00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翁浩浩)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省检察院依法对丽水学院原党委副书记胡雄光(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丽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截至记者发稿,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标签:
受贿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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