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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被孩子偷走 失主晒出孩子照片网络寻人反遭网友炮轰
2015年10月21日 06:36:25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叶星辰 张姮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叶星辰 张姮)明明放在汽车前座的包,不出一分钟,就被人给偷了。失主报案后查了监控,发现偷包的是个孩子,探头拍到了孩子的正脸,可警察查了5个月,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这个孩子。

  碰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办?

  昨天,记者在“大金华论坛”上看到一则热门帖,题目便是《孩子,你偷走了我的包?你拿前程赌我的性格》。

  发帖的楼主“咖啡与爱情”,就是那个倒霉的失主,他把拍到孩子的监控画面贴了出来,等不来派出所的回应,他想动用网友的力量寻人。

  哪里知道,帖子一发,他自己倒先成了众矢之的。

  回帖的网友,大多不是来帮他找人的,而是“教育”他:怎么可以把未成年人的照片贴出来?他只是个孩子啊,应该得到保护!

  一边是自己的血汗钱,一边是孩子未知的前程,这道选择题该如何解?楼主不解了。

  失主徐先生(网名“咖啡与爱情”)

  才走开了1分钟,放在车上的3000多元不见了

  “咖啡与爱情”的这个寻人帖,是7月2日发表的,但因为不断有网友跟帖回复,至今仍是热门贴。帖子里有三张图,图中有个孩子穿着红色衣服,骑着自行车。其中两张图上,孩子脸部打了马赛克。

  经过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了楼主“咖啡与爱情”,他姓徐,今年30岁,做手机销售生意。

  事情发生得比较早。

  5月2日上午,徐先生开车出门办事,中途有个快递送来,是批比较重要的货。“我就把车停在路边,距离我取货的地方很近。”他一路小跑,一疏忽也没锁车门,“这么近,来回只要1分钟。”

  徐先生回忆,当时车边有个孩子戴着耳机在花坛上玩,但他并没在意。“是个孩子嘛,如果是个大人我就防着他了。”

  没想到,等他回到车上,就发现原本放在副驾驶座上的包不见了,里面装着3200元货款。

  他赶紧报警。从派出所调出来的监控中,徐先生看到,就是那个在花坛上玩的孩子,打开了他的车门,把包拿出来,丢进旁边一辆自行车的车篮里,便骑着车走了。

  沿着这个孩子骑车的线路,在一个监控盲点位置,徐先生找回了包,证件都在,只是钱没了。

  我只是想找回我的血汗钱,到底错在哪里

  徐先生在西关派出所报案后,等了两个月都没等来进一步消息,便有些急了。他估计这个小孩就在附近的学校念书,便把监控截图放到了论坛里,希望网友可以给他提供线索。

  他并没有想到,这个帖子让他背上了骂名。说起来,他还一肚子委屈——

  10来岁的小孩子已经知道偷东西,有人说我发他脸不对,可是我不发脸,谁认得出来?还有人说要引导,那是他爹妈的事情,我还能管得住?

  如今距离报警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派出所一直没有回复,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找。

  我也明白要保护未成年人,但是我来保护他,谁来保护我呢?既然警方也确认是盗窃的事实,那么对不起,我没有义务去保护他,我也是受害者。

  无论网友怎么说,我都会坚持去找这个孩子。大家立场不一样,对派出所和网友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小案子,但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笔很重要的钱。我家的孩子才两岁,父母也都有病,都是用钱的时候。

  下一步,徐先生打算,把孩子的头像做成海报,去事发地附近的几所小学去发一下。他已经去了其中两所,一所学校的老师愿意帮他找一找,但另外一所学校拒绝了徐先生想要找老师的请求。

  “我打听了一下,我自己去校门口蹲点,打个悬赏海报不算违法吧?”听徐先生的语气,他是坚持要把这笔钱找回来的。

  网友说法

  不管怎么样,未成年人的隐私应受保护

  在采访中,记者也问了身边已经为人母的朋友。

  “不管怎么样,孩子的照片是不能放的,未成年人隐私还是要保护的。”当妈妈的侯女士认为,虽然这个孩子拿走了包,但是案件一日没破,就不能说这个孩子盗窃。

  而身为教师的徐小姐说:“我自己还没有孩子,也不知道这件事的更多细节,但作为一名教师,肯定要求丢包的失主先考虑孩子的未来,考虑他是个未成年人。孩子才几岁,懂事和不懂事也就是一线之隔,一时做错事也有可能,还是希望能帮助这个孩子改正。”

  律师说法

  若把孩子照片晒到校门口去,徐先生可能会被警方拘留

  钱江晚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中律师事务所的陈善律师。

  他说,徐先生把孩子的照片发到网上,这种做法是有一些问题的。“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徐先生把孩子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

  陈律师提到,即使小孩子真的偷了东西,那徐先生也应该报警处理。

  “把孩子的信息发到网上,要大家提供线索找人,这还只是有点问题而已;如果他真的把小孩照片印成海报,那就已经是涉嫌诽谤了,通缉这种事情应该交由公安机关来做,这种做法对小孩子的成长也很不利。”徐律师说,如果徐先生坚持他的做法,很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者拘留。

  那么,报案5个月后,案件如今到底进展如何?失主情急之下的做法,是否欠妥?昨天,记者试图联系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但相关负责人婉拒了采访要求。

标签: 小偷|网络寻人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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