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昨天,在江东福明家园社区56幢附近,居民骆女士看到一个小孩在路上爬来爬去,身边没有监护人,便将他抱到了居委会。有居民说,这个小孩子可能是被妈妈丢下的。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福明家园社区居委会时,有人正扶着一个小男孩在桌子上玩。小男孩一点也不认生,不停地舞动手脚,“咯咯咯”地笑着。
有居民向社区居委会裘主任请求:“如果没人要,让我把他领回家吧。”裘主任说已经报警了,由警方来处理。
裘主任介绍说:“孩子被抱来时,身边除了一个背他的背包带外没有其他的东西,社工买了奶粉、奶瓶,他好像很饿,吃了一大瓶奶。”
骆女士是11点40分左右把小男孩抱到居委会的。
她说,当时发现小男孩独自在地上爬,有两个过路人让她做做好事,将孩子抱到居委会,不然怕被坏人抱走了。
这谁家的孩子?为什么会在小区的路上爬?裘主任说,他们查过了小区监控,其中有一段监控显示,在11点左右,一个20多岁的女子将孩子抱在胸前,当时还与小区一居民交谈过。根据监控,居委会找到了与女子交谈过的居民李女士。
李女士说,当时她刚买完东西回家,在56幢附近碰到了这名女子。女子向她打听521栋在哪,因为没有听说过521栋,李女士让她去问居委会或者物业。女子还告诉李女士,她是来找孩子的爸爸要抚养费的,孩子都一周岁多了,她和孩子的爸爸还没结婚。
随后,李女士给女子指了居委会的方向,就回家了。
不久,民警将孩子带回了福明派出所。
民警说,将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丢在小区路上离开,孩子的妈妈太不负责任了,她有可能犯了遗弃罪。
现在该怎么安顿这个孩子?民警说,如果没亲人来认领就只能送到福利院了。送福利院容易领出来就难了,要做DNA鉴定。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从福明派出所获悉,孩子已经被送往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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