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今日早报 通讯员 临法 记者 陈洋根)杭州临安的何女士30出头,婚后与丈夫感情一直不好,她经常在吵架后在微信朋友圈里倾诉。
去年11月,何女士与丈夫再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提及离婚。心情沮丧的她一气之下又将这次争吵的内容发在朋友圈里,没想到,她最后被人骗惨了。
热心朋友
给她推荐“律师”和“法官”
“你要和老公离婚么?”发者无心,看者有意,朋友圈里一个叫潘某的男子对何女士显得很关心。
潘某对何女士说,“打官司很麻烦的,如果你自己去打官司,肯定吃亏。我有个亲戚是临安很有名的律师,可以介绍给你。”
于是,何女士让潘某帮忙联系,潘某就介绍了一个名叫“柴玉龙”的律师,让何女士通过微信与他联系。
“潘某告诉我,如果官司打赢了,我付给他4000块钱就好了,打不赢就不用付钱了。那个‘柴律师’告诉我说,我的案子定在2015年1月份的时候开庭,我就更确信他们在帮我的忙了。”何女士说。
推荐了“专业律师”之后,没过多久,潘某又给何女士带来了好消息:“你加下这个‘唯我独醒’的微信号,他是办你案子的张法官,你有什么事还可以和他联系,他会帮你的。”
花了1.5万元起诉离婚
自己却成被告
一个专业律师,再加上一个主审法官,令何女士相信潘某是真心实意在帮她的忙。
今年1月份,“柴律师”发来一条微信:我查到你老公在外面买了新房子,必须先让法官把新房子冻结起来,所以要到3月份才能开庭了。
3月份,潘某联系何女士,称自己从北京请来了专打离婚官司的邵律师,还为此垫付了5万块钱,要何女士先付给他一部分。又有一位大律师来帮忙,何女士当然高兴,二话不说就向潘某的账户上打了5000元。
不久,潘某又以需要调查取证、找人帮忙打官司等为理由从何女士那里要走了1万元。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直到今年7月份,何女士终于等到了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和诉讼材料,但起诉状上原告一栏赫然写着自己丈夫的名字!
这下,何女士当场傻眼了!明明说好是自己起诉离婚的,怎么成了被告了?她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律师”和“法官”
都是同一个人假冒的
因涉嫌诈骗罪,潘某昨天下午在临安法院受审。
“‘柴玉龙律师’、临安法院张法官、北京的邵律师,这些都是我编出来的。其实,根本就没有起诉,我没有帮她去办过离婚案件。”庭审中,潘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35岁的潘某来自安徽,19岁就到临安打工了,2014年6月,他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何女士,两人偶尔在微信里面聊天,互相关注朋友圈。后来因为何女士发微信暗示自己想离婚,潘某动起了歪脑筋。
法院昨天下午经过审理后,当庭以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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