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12月11日讯(通讯员/徐晨曦 林建忠)衢州男子严某和蔡某曾经是同窗发小,十余年后,他们再一次成为“同窗”,然却是从同窗共读变成了铁窗狱友。
事情还要从一部苹果手机说起。12月1日上午,严某找到衢州江山的一家手机店,想按揭购买一部iPhone6s Plus,可是,毫无经济收入的他并未通过银行的按揭审核。
心情郁闷的严某便想着吸毒解闷。说来凑巧,邻近中午的时候,他竟在路上碰到了自己以前的“毒友”阿才。
阿才看出严某似乎心情不好,就关心问到:“怎么一副愁眉苦脸的?”
“哎,别提了,手机没买成。对了,你那有没有‘货’?来点。”严某说。阿才听完立马应允。
当天傍晚5点左右,阿才和严某取得联系,相约在江山南区一处公厕旁碰头。严某早早地在约定地点等待。阿才到来后,递给严某一个用报纸包起来的小包裹,严某塞进自己口袋后,给了阿才300块钱,两人就迅速分开了。
取货成功的严某跑到市区的小超市买了一些锡纸和几根吸管,又坐车来到贺村,途中约上自己的发小蔡某到贺村广场一起玩。
晚上8点,严某提议到附近宾馆开个房间休息一下。于是,两人一同来到当地宾馆开了间房。一进房间,严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矿泉水喝了两口,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锡纸和吸管,开始捣鼓起来。
见蔡某一脸迷茫,严某得意地说:“这是吸壶,用来‘溜冰’的,今天心情不好,陪兄弟一起玩玩,解解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蔡某并没有拒绝。于是,两人开始放纵地吸食起毒品来。
不过,哥儿俩没想到很快就被例行检查的贺村派出所民警逮个正着,人赃俱获。
经过尿检,严某和蔡某的尿样含毒反应均呈阳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吸毒。目前,严某因吸毒及向他人提供毒品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蔡某则因吸毒被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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