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热闹的“双十二”刚刚过去,年末的网购热潮算暂告一段落了。这些年习惯网购的市民是越来越多了,不过竟有居心叵测的人脑洞大开,用网购平台当掩护进行“互联网贩毒”,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说说:
安徽人谢某在江苏打零工,据他说想自食其力,所以在淘宝网上开了家内衣店做点小生意,但网店卖家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谢某的网店一直没什么起色,赚不到钱,这可把他愁坏了。
为什么愁呢?因为谢某是个“瘾君子”,毒瘾不时发作,为了购买毒品,生活很快入不敷出。
2015年5月,谢某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后,突发奇想,何不利用自己的淘宝店,将毒品高价转卖给他人赚差价呢?
于是,谢某开始在QQ群内留意,若是有人在群内发送暗语,则通过QQ与其私聊。之后,待“买家”拍下他淘宝店内的内衣产品,通过支付宝收款后,谢某就将毒品装在充电器、鼠标内,邮寄给对方。为获取更高的利润,谢某还会往里面掺杂些冰糖冒充冰毒。
这样一来二去,谢某从中尝到了不少甜头。同月27日,谢某如往常般,通过快递将1包重0.88克的冰毒邮寄至温州平阳县,被快递员发现异常并报了案。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谢某抓获,当场查获4.64克冰毒,归案后,谢某如实供述了罪行,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平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法官提醒: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成为毒品犯罪的又一渠道。告诫大家,切莫沾染毒品,这东西是魔鬼,碰不得,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妄图通过邮寄贩毒等渠道逃避法律的制裁。
今日打油诗
网购是个宝,大家都需要;若想伸“毒手”,严打没处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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