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23日讯(记者 祝梅)临近岁末,高位截瘫的龙泉市胜岱村村民叶小军算起增收账喜上心头:自去年底全家在政府帮助下搬到山下安仁镇后,他在镇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从事玩具检验工作,父亲也在镇上打工,一家三口今年收入3.5万多元,人均收入比去年多了8200多元。
记者23日从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当天,我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继1997年率先实现贫困县摘帽、2002年率先实现贫困乡镇摘帽后,我省又率先实现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年底前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各地拉网式排查出像叶小军这样“4600元以下”的农户21万户、43万人,对这些农户户户建档立卡,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开发一批、培训就业一批、低保兜底一批、救济救助一批、督孝赡养一批”精准扶贫,逐月晒出“销户”进度表,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每5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实施一个针对具体扶贫对象的扶贫工程。同时,我省从农民收入和生活成本的实际出发,在2011年国家制定2300元扶贫标准后,出台了4600元的扶贫标准。2008年,我省率先建立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在全国最早实施精准扶贫,动员各方力量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
公共财政投入发挥政策托底作用。今年,我省农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5元,所有县农村低保的年标准都提高到4600元以上。同时,在全国率先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率先实行农村学生接受中等职教和涉农高等职教免学费制度。
各地着力增强低收入农户“造血”功能,帮助他们发展来料加工、农家乐、农村电商等产业。今年全省来料加工从业人员人均加工费可达9000元以上,来料加工对异地搬迁小区、扶贫重点村覆盖面达90%以上。
“十三五”及以后更长时期,我省将在确保贫困现象不反复的同时,把重心转到帮扶低收入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上和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上,推进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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