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 (浙江日报通讯员 王家华 何刘坚 记者 沈吟)1月12日,记者从省审计厅获悉,2015年59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出炉”,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省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提供重要参考。这是该厅和省委组织部推进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创新建立的一项工作机制。
2015年,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对59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5名省直单位领导干部、19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两名设区市公检法系统领导干部、26名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和7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据了解,省委组织部将结合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做好对审计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考核评价、谈话提醒等工作。
审计机关从审计角度分析和评价每一名审计对象的个性特点、工作亮点和主要风险点,原汁原味地反映发现的问题及应承担的责任,还分门别类梳理不同岗位类型干部在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使组织部门全面了解审计情况和结果,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精准度,切实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近两年,省审计厅探索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调整审计组织方式,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等规范,重点揭示和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并不断完善审计评价和责任认定,确保审计结果更加精准、可信可用,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职尽责。
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956个单位的1185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7.33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5.1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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