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5日讯 易师傅卖猪肉十多年,以前是在菜场里卖,半年前经老乡介绍,他在濮家新村跟一个卖瓜果蔬菜的师傅合开了一间小区菜店,店面一家一半。除了卖鲜肉,易师傅每年冬天习惯做点腊肉,不仅自己家过年时吃,还能卖。
“我每年做腊肉也不多做,一般就弄个十几二十块,腌腌半个月,晒晒半个月,差不多就可以吃了。因为要靠太阳晒,放在店里肯定不行的,我平时就在后门那边搞一条绳子,晾在绳子上,正好一排。”易师傅说,今年总共做了17块腊肉,晒了小半个月,眼看已经完工,却突然遭了贼。
“就是元旦那天出的事情,我上午去后门看过,好好的都还晒着,傍晚关门的时候再去看,绳子上空了,被偷了个精光!虽说腊肉也能卖点钱,但这个年头哪里还有小偷会偷几块肉的?真的想不通……”
报案的时候,易师傅自己算了算,这17块腊肉,小一点的3斤上下,大一点的有7斤,总重加起来起码七八十斤重。他一般是按二十五六块一斤卖,如此算来,损失超过2000块钱。
偷腊肉的事情,辖区闸弄口派出所确实好多年没有接到过,民警也有点想不通。“自己偷去吃的话,不大会一口气偷去17块这么多,毕竟七八十斤重,一个人搬搬都够呛。但要说是偷去卖,也实在是少见。”
因为不确定到底是什么时候遭了贼,锁定嫌疑一时间有些难度。没想到,隔了半月不到,今年1月11日下午,闸弄口的辖区里又出了一起类似的窃案,这回被偷的是酱鸭。
“我们是当天下午4点接的警,报警的是范家3号路那边一幢农民房的房东。”民警说,“农居点里很多人家,快过年了都会自己做点酱鸭、腊肉,自家院子里晒晒。这户人家也是这样的,院子里晒着11只做好的酱鸭,房东中午出门的时候酱鸭还都好好的,下午回来已经全没了。
房东再一检查发现,自己家原来不止被偷了酱鸭,连厨房里新买的40斤大米,和一个正烧着饭的电饭煲都被偷了。“电饭煲里满满一锅子热饭,也没见小偷扔出来,估计连锅带饭一起偷的。”
从作案手法跟兴趣点来分析,民警判断,这两个案子很可能是同一个小偷所为。而且这一次,民警在监控里发现了可疑人物。“上一次濮家新村的案子,过往的人比较多,这次范家3号路这一带人相对少一点,我们就发现有个骑大红色电动车的大姐非常可疑,在她电动车踏板上有个大编织袋。”
一路追踪,12日凌晨1点,民警们赶到了大姐最后现身的地方:天城路边一家大型网吧。
“把大姐的背影拿给网吧工作人员一看,他们全都认识,说这大姐是他们这儿的厨师,平时就住在网吧的地下室里,而且因为网吧的客人都喜欢熬夜,吃夜宵的很多,这个点了她也没睡,就在楼下等着,如果有人叫夜宵,她就起来做。”
办案民警进了地下室,这位大姐,正跟一个看着跟她年纪相仿、同在网吧打工的男子,坐在床沿上聚精会神地看电视。
被抓的时候,大姐也不怎么慌张。
经调查她姓谢,1974年出生,老家安徽,2012年在北京打工时,曾因盗窃被判过半年拘役。在这家网吧做厨师,刚做了2个月还不到。
民警搜查了网吧厨房,易师傅家被偷的腊肉(已经被吃掉了一半左右)、范家3号路那户人家里偷的酱鸭、大米、电饭煲,全都在。电饭煲里那一锅饭果然也在,看架势,谢某是准备拿这锅饭直接招待网吧里点夜宵的客人们。
“据她交代,她是元旦那天偶然路过濮
家新村,见一排腊肉无人看管,就用平时买菜用的编织袋,来了个顺手牵羊。”民警说,“她偷回腊肉后称了称,估算了一下市场价,就跑去跟老板说这是她自己从菜场里买的。她平时买菜都是实报实销,老板见到真有这么多腊肉,就付给她2000块钱,这钱她就私吞了。”
谢某交代,元旦作案后她其实去过两次范家3号路偷东西,第一次只偷到一瓶菜油,第二次去(就是11日那次)对地形熟悉了,胆子也大了,先后偷摸进5户人家的院子,终于找到一家晒着酱鸭的,把酱鸭全部偷走,顺带还从人家厨房里,扛走了大米和电饭煲。
偷来的酱鸭,她也正准备去找老板“报账”。
“她在范家3号路那边的行为,已经属于入室盗窃,有了入室这个情节,不论案值大小,都是要刑事处罚的。”民警说,“更何况她偷的赃物虽然都是些吃的,但数量大,加起来也价值近3000元,再加上那个价值1000多元的电饭煲,光案值也够刑拘了。”
民警在网吧的厨房里,还搜出了几十根自制的腊肠,但谢某坚决否认这是她偷来的。
“食材都是快速消耗品,她这段时间到底偷了多少吃的,很难说,但我们估计肯定不止这些腊肉、酱鸭。”
目前谢某已经因涉嫌盗窃,被江干警方刑拘,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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