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6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丁谨之 吕玥)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给人们留下很多期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条方向明晰的指令,回应着全党全国人民的期盼,也被列入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
紧随中央的脚步,15日下午,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在杭召开。省委书记夏宝龙在会上强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并特别指出要“动辄则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这意味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也将在2016年成为我省纪检干部的奋斗目标。
基层反腐,关乎你、我、他,在这项有关民生福祉、公平正义的工作中,基层纪检干部下一步将向何处发力?记者连线全省多位县(区、市)纪委书记,听听他们拟定的2016年反腐工作的“基层发力点”。
两个责任
绝不含糊
我们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绝不含糊,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
——摘自夏宝龙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浙江做法】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健全党委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实行约谈提醒制度,建立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深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强化责任检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报告和通报制度。
【纪委书记说】
庆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吕晓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向基层腐败宣战的发力点。2016年,我们将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协助县委抓好主抓直管、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党委、纪委和班子成员等层面的责任清单,实行具体工作“过程管理”,做到责任落实有痕迹、有案例、可追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
青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钟海燕: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夏宝龙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体系,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在抓好主体责任5大方面内容的基础上,实行主体责任重点工作课题制度,对主体责任内容进行细化,推动全县各单位党组织立足实际,逐级申报重点课题,建立责任清单;积极推行“点题报告”和“专题报告”,突出现场问询和现场评议,进行量化评价;建立“重点提醒、预警约谈”的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坚持“一岗双责”,完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考评机制;实行“一案双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追究责任,形成权责一致的工作保障。
巡视利剑
全面覆盖
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发挥好纪委这一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努力探索出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发挥党内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关键性作用。
——摘自夏宝龙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浙江做法】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着力”,2015年开展五轮常规巡视,完成对4个设区市、77个县(市、区)的巡视,实现对市县两级的巡视全覆盖,积极推进巡视工作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充实巡视组组长库,推行“一次一授权”、对县级巡视“一托二”等做法,抓好巡视反馈和整改情况的督查,公开通报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纪委书记说】
普陀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利文:巡视工作是监督利器,基层巡查也如此。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运用好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办法,重点要加大对全区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巡查力度、频度和广度,以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为巡查重点,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等问题。同时特别注重巡查成果的运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确保件件有着落,不断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震慑力。
富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光伟: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信、访、网、电”一体的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对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中阳奉阴违、有禁不止、置若罔闻和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快查严处,并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加大问责追究。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
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有腐必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摘自夏宝龙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浙江做法】
强化正风肃纪,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狠抓顶风违纪和隐形“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
【纪委书记说】
海曙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晓东:近年来,正风肃纪涤荡了歪风邪气,现下顶风违纪的人少了,但隐形“四风”、变种“四风”还不时出现。未来,我区在抓作风建设上,一方面要治本断根,深化构建“大监督”格局,联动相关部门,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一寸不让狠刹顶风行为。另一方面要发挥标杆的示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力量,深入挖掘家规家训、乡规民约文化和清官楷模,放大“互联网+”的优势,活化宣传载体,涵养新时代良好政风家风民风,固本培元。
吴兴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华:2016年,我们要紧跟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创新建立的“三议四查”、党委纪委“1+1”互促共推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常抓不懈、风清气正。
基层腐败
绝不姑息
动辄则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固本培元,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摘自夏宝龙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浙江做法】
着力解决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生冷硬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非法征占、“以租代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等问题。
【纪委书记说】
嵊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凯盛:在负面清单事前提醒和党纪党规事后追责的双重压力下,嵊州各职能部门、乡镇也出台相应措施,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细分到各个层级,督导落实。今后我们将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村级工程建设和惠农等领域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对反映突出、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查办、限期办结,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椒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林强: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2016年,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联动处理、线索发现、查处协调、权力规范和廉洁教育“五大攻坚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涉纪信访化解工作。同时坚持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抓早抓小
防患未然
在狠抓纪律建设上决不松劲,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严明政治纪律上决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摘自夏宝龙在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浙江做法】
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较严重的作出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纪委书记说】
浦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丁进跃:浦江县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介入,防止“小患成大疾”。2016年,我们将坚守、弘扬“江南第一家”优秀传统家规家训,通过编成故事、谱成歌谣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对农村干部违纪违法大起底,消除农村矛盾积累,借助乡镇纪委和县普法宣讲团的力量在农村开展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警示,为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年底农村基层换届清除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认真排查筛选信访线索,及时转交相关职能室跟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此外,还将落实“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十个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规定”等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
桐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千颂:过去一年,我们正确处理“破纪”与“破法”、“小毛病”与“大问题”、“轻处分”与“重处理”、“极少数”与“大多数”的关系,以纪律为尺,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步入2016年,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仍是我市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力点。对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我们将面向基层,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增强监督执纪准度,压实“两个责任”;增强监督执纪力度,深入推进“三转”;增强监督执纪深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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